关于印发《乐清市柳市镇、虹桥镇机动车路内停车服务泊位划分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73/2025-26932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乐综执〔2025〕6号
  • 发布机构: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03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YQD56-2025-0001

柳市镇、虹桥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文件批准,现将《乐清市柳市镇、虹桥镇机动车路内停车服务泊位划分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乐清市公安局   

2025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柳市镇、虹桥镇机动车路内停车服务

泊位划分方案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乐清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乐政发〔2024〕17号),为规范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对柳市镇、虹桥镇行政区域内机动车路内停车服务泊位进行划分。

一、适用范围

乐清市柳市镇、虹桥镇行政区域。

二、划分等级

本次划分不设置核心泊位,只划分一类停车泊位、二类停车泊位(详见附件1)。

三、收费标准

按照《乐清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乐政发〔2024〕17号)文件规定实施(详见附件2)。

四、施行日期

本方案于2025年4月2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1.柳市镇、虹桥镇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等级划分

2.乐清市机动车路内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1:

柳市镇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等级划分表

泊位等级

泊位路段

备注

一类泊位

东至柳黄路(含边界线),南至溪桥路,西至柳江路(含边界线),北至车站路。

另包含柳青北路(京岚线国道-车站路)

一类泊位路段中的:车站路、溪桥路,翔来路、杨帆路、兴达路、安平路、怡月路、参照二类泊位标准收费。

二类泊位

一类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柳市镇停车泊位区域划分图

虹桥镇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等级划分表

泊位等级

泊位路段

备注

一类泊位

东至吕东北路(吕东北路-吕东南路),南至虹桥中路,西至新市街(新市街-虹河西路),北至镇小路;以上均含边界线。另包括幸福路(吕东北路-合兴环岛);虹桥中路(吕东南路-合兴环岛);飞虹北路(通仙路-镇小路);飞虹南路(虹桥中路-城南大道);虹南路(幸福路-黎明东路)。

一类泊位路段中的镇小路、新凯路参照二类泊位标准收费。

二类泊位

一类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虹桥镇停车泊位区域划分图

附件2:

乐清市机动车路内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车型

泊位等级

收费标准

收费时段

首小时内

首小时后

24小时单次封顶收费

小型车

一类泊位

3元/辆·小时

1.5元/辆·半小时

20元

8:00-18:00

二类泊位

2元/辆·小时

1元/辆·半小时

10元

8:00-18:00

备注

1.在辖区内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停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含)免费;机动车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时间,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

2.大中型车根据实际占用小型车车位数计费,最高不超过小型车收费标准的两倍收取。

乐综执〔2025〕6号 关于印发《乐清市柳市镇、虹桥镇机动车路内停车服务泊位划分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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