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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23/2025-269348
  • 组配分类:
  • 食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抽检检测信息第十期

发布日期: 2025- 03- 03 15 : 38 浏览次数: 字体:[ ]

现将本期处置完毕的食品抽检案件核查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乐清市个体工商户陈*安销售的豇豆,噻虫嗪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2、乐清市个体工商户金*彩销售的荷兰豆,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3、乐清市*居干水产品店销售的樱花虾干,胭脂红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二、处置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问题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本局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门户网站、专业网站等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相同批号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详情见附件: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3/3

附件2-食品抽检案件核查处置情况表2025030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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