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天成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天成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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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科室、企事业单位: 现将《天成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乐清市人民政府天成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1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成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为做好洪涝台风干旱灾害防御,进一步明确组织指挥体系、职责任务分工,明晰职责界限和责任衔接,保证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乐清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1 基本情况及风险评估 天成街道位于乐清市中部,距市区约8公里,南面临海,东与蒲歧镇相邻,西与石帆街道毗连,北与虹桥镇交界,属粮食功能区。地处东经121.01°,北纬28.10°,辖区总面积9.1平方千米。东联G15高速公路,西接104国道,交通便捷。 全街道下辖9个行政村社,总人口2.17万人,其中常住人口2.67万人。耕地总面积 8494.6亩,天成街道属粮食功能区,主要农作物水稻和各类经济作物,如西瓜、葡萄、甘蔗等。 境内主要溪流为西干河及其支流白龙港河和东河港河,另有其他支流18条,水域面积0.92平方公里,水域容积约226万立方米,水面率7.86%,无山塘水库。 2004年8月14日云娜台风给天成街道带来严重影响; 2019年8月10日9号超强台风“利奇马”给正面袭击天成街道,全街道受灾人口达2万人,房屋受损19间,直接经济损失786万,农作物受灾面积达4400亩,其中绝收面积1500亩,转移人口495人。 2020年8月4日4号超强台风“黑格比”给正面袭击天成街道,全街道受灾人口达2万人,房屋受损23间,直接经济损失1170万元,农作物受灾面积达6670亩,其中绝收面积3325亩,转移人口605人。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天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全面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街道建立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机制,设立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等应急工作组,承接市级“1833”联合指挥体系任务要求,负责组织、协调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相关工作。办事处主任全面负责辖区内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分管应消站(以下简称应消站)的常务副主任具体负责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其他街道领导按职责分工分管负责。应消站承担防汛防台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其他科室(站所)按“三定”履行职责。街道建立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防台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联合救援组、联合保障组、综合统计组、纪律监督组和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工作组,具体职责分工详见附件1《天成街道防汛防台工作组职责分工》。 各村(社区)“一肩挑”书记为本村(社区)防汛防台抗旱主要负责人,建立驻村干部、村干部和网格员等为成员的监测预警组、风险巡查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等工作组,具体人员职责由村(社区)明确并编入村级应急预案。 3 风险识别管控 3.1风险管理。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建立“八个重点领域”风险清单,统筹组织动态更新;在行业部门指导下,协调各相关单位编制高风险区和隐患点“一点一策”,并规范设置风险警示标识标牌;除“八个重点领域”外的风险隐患,一并纳入管控,落实相应措施。村(社区)掌握辖区风险底数,主动报告风险变化情况,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3.2隐患排查。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建立日常巡查和应急排查制度,组织各相关单位按照隐患排查“一本通”组织开展巡查排查,并统筹各业务条线,动态建立隐患排查“三张清单”,明确整改主体责任、措施、时限,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录入基层防汛系统。村(社区)按照巡查排查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4 监测预报预警 4.1监测预警。街道监测预警组密切关注监测预警信息,收到暴雨、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等预警信息后,及时按照预案通知街道条线负责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网格员,并报告街道级有关负责人。村(社区)监测预警小组收到预警信息后,及时通知村(社区)防汛责任人和受影响群众。 4.2预警叫应。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参照“四个三”“135”预警叫应,建立直达末端的高等级预警叫应叫醒机制。在上级有关行业部门发布暴雨、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红色、橙色等预警信息时,街道值班室、应急消防管理站要立即对街道、村社两级防汛责任人实施预警叫应,告知预警信息和有关要求。 街道、村社两级网格责任人,包括山塘、水库、溪堤、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巡查员,水雨情监测员以及单位和个人,在发现险情灾情信息或预测即将发生险情灾情信息时,应及时发出预警并向街道防指办报告。街道防指接收到险情灾情信息后,迅速组织核实并及时发布预警,提出处理意见。 村社要建立钉钉、微信群等信息传递渠道,紧急情况下通过手摇报警器、铜锣等方式传递到户到人。 4.3快速响应。街道有关负责人以预报预警为令,遇暴雨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结合实际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激活应急指挥机制。收到暴雨预警后,村社组织防汛责任人开展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城街道易涝点、老旧房等风险区域巡查排查,随时做好人员转移、内涝防范等管控措施;村(社区)负责人随身携带卫星电话。 5事件分级及响应措施 按照台风梅汛、短临强降雨(山洪地质灾害)和抗旱三种场景。其中台风梅汛、短临强降雨根据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初级(Ⅲ级)、中级(Ⅱ级)和高级(Ⅰ级)3个等级,抗旱分为四个等级。当达到或即将达到本预案启动标准时,应急消防管理站提出应急响应建议,街道领导组织会商后自主应急响应,同时报告乐清市防指办。各村(社)按准备转移(Ⅱ级)和立即转移(Ⅰ级)两个阶段启动响应,具体响应措施由村(社)制订实施,并做好与街道响应措施相衔接。 5.1台风梅汛事件分级 5.1.1初级事件(Ⅲ级):1.市防指启动Ⅳ或Ⅲ级防汛防台应急响应;2.市气象台发布台风信息或警报,并预计可能影响乐清市;3.全街道面雨量6小时超过80毫米,或24小时面雨量100毫米,且气象预报还将持续大雨或暴雨;4.街道认为其它需要启动的情形。 5.1.2中级事件(Ⅱ级):1.市防指启动Ⅱ级防汛防台应急响应;2.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或紧急警报,并预计可能对乐清市有较大影响;3.全街道面雨量6小时超过100毫米,或24小时面雨量12毫米,且气象预报还将持续大雨或暴雨;4.街道认为其它需要启动的情形。 5.1.3高级事件(Ⅰ级):1.市防指启动Ⅰ级防汛防台应急响应;2.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计台风会正面袭击或登陆乐清市;3.全街道面雨量6小时超过120毫米,或全街道24小时面雨量150毫米,且气象预报还将持续大雨或暴雨;4.街道认为其他需要启动的情形。 5.2应急响应行动 5.2.1 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初级(Ⅲ级)事件时,由街道常务副办事处主任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实施以下行动。 1.进岗履职。街道常务副主任坐街道指挥;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指挥室坐班;应急消防管理站、综合协调组、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人员进岗到位,集中办公;其他人员做好应急备勤,原则上不得外出乐清市,确保随叫随到。村(社)“一肩挑”书记、驻村干部、村干部、防台工作组人员以及各类巡查、监测、预警等网格责任人进岗到位。 2.全时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风雨影响重点时段,综合协调组、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24小时运转,随时掌握防台动态信息,紧盯雷达云图、雨水情,开展“六问六答”抽查,督促防汛责任人履职到位。村(社)落实醒夜值守,相关责任人必须随身携带卫星电话,遇到突发情况及时报告街道。 3.联合会商。街道常务副主任组织应消、农办、执法、城建等联合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必要时应急通视频连线村(社)负责人。 4.预警发布。监测预警组通过浙政钉、电话、应急通等告知各类防汛责任人预警响应信息,通知外出责任人立即返回;启用应急广播,提醒辖区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做好防汛防台准备。村(社)通过村(居)民微信群传递预警响应信息,必要时上门到户。 5.进驻前置。街道、村两级抢险救援队伍做好队伍人头清点、应急力量备勤;其中街道级队伍在街道办公楼集结,各村级抢险救援队在各自村办公楼集结;做好各类通讯设备、抢险装备、救灾物资核对补充和使用前调试,尤其是“三大件”、无人机、挖机等重要装备要再确认;及时开启所有避灾安置场所,做好环境清扫、物资清点等准备。 6.风险管控。农业农村办、城建办等相关科室(站所)及村(社)按照市防指“1+N”台风防御工作方案和“三张单”要求,滚动开展八个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临灾排查,立查立改隐患,难以整改的及时落实临时管控措施; 7.人员转移。人员转移组及有关村(社)根据街道会商研判和市防指要求,做好人员转移准备,必要时提前转移老旧房、低洼易涝等高风险区内受影响人员。 8.五停落实。根据市防指、行业部门以及街道的“五停”指令,各村(社)配合落实道路封控、景区关停等应急管控措施,做好各项应急保障。 9.信息报送。应急消防管理站每日14时前汇总统计防汛防台动态信息,并报送市防指;遇突发灾情、险情特别是亡人情况,必须随时报送。 5.2.2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中级事件时,由办事处主任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实施以下行动。 1.进岗履职。办事处主任坐街道指挥;在Ⅲ级应急响应人员进岗的基础上,扩大到全员进岗,严格执行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指挥室坐班要求;包村领导一律下沉到位。 2.动员部署。街道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组织召开全员防台工作部署会,进一步会商研判防御重点和对策,督促各村(社)、基层站所全面落实防台各项措施。 3.加强值守。在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基础上,督促村(社)不定时开展值班巡查,进一步落实醒夜值守。 4.风险管控。各类网格责任人对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水库山塘、在建工程等每日至少开展2次巡查,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出现安全隐患时,要24小时驻守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同时走访村内独居老人、病残幼人员等。 5.抢险救援。街道村两级抢险救援队伍执行24小时备勤,其中街道级队伍在街道办公楼集结,各村级抢险救援队在各自村办公楼集结;必要时根据街道指令提前预置到重点影响区域;发生险情或险情征兆、“五断”极端情况,立即启动抢险救援行动方案,组织开展人员疏散、临时安全管控等先期处置,防止次生灾害扩大,必要时申请上级增援;协助调度辖区抢险救援力量、大型装备等资源,做好断水、断电、断网、断路、断气应急处置,快速恢复应急指挥通信。 6.人员转移。对安全码赋码人员全部转移。具体转移对象、转移条件、转移责任人、转移路线、避灾安置要求等详见附件2《天成街道风险区受影响人员“一人一策”转移登记表》(以下简称《转移清单》)。做好人员安置保障和安全管控,转移责任人与被转移群众同吃同住同转移,在风险未解除、未确认安全之前不得擅自返回;必要时按照“三必须”要求实施扩面转移。 7.五停落实。根据上级指令,配合落实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业、停运等应急措施。 8.信息报送。应急消防管理站每日6时、15时统计汇总人员转移、抢险队伍组织、防汛防台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灾情等情况,并按要求报送市防指;遇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送,发生较大以上灾情险情,涉及村(社)30分钟内上报街道。 5.2.3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高级(Ⅰ级)事件时,由街道党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决定启动防汛防台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实施以下行动。 1.进岗履职。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AB岗)24小时在指挥室坐街道指挥,其他人员坚守岗位。 2.动员部署。街道党工委书记再次紧急动员部署,组织动员一切力量投入应急抢险工作。 3.全时值守。在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基础上,全部应急工作组24小时值班值守,强化村(社)24小时醒夜值班。 4.风险管控。各类网格责任人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老旧房、低洼地段等重点领域开展 24小时巡查,实施错时联合巡查,每个风险点每天至少巡查4次,同时开展扩面巡查排查。 5.抢险救援。街道村两级抢险救援队伍24小时全员备勤,按调度指令第一时间投入抢险救援,同时要确保自身安全。 6.人员转移。对风险不能准确判断或上级有指令要求,坚决果断落实扩面人员转移,必要时启用临时紧急避险点,同时做好安全管控。 7.安全返回。接市防指安全返回指令后,在自然资源、建设、水利等部门指导下,经评估确认住房、周边环境安全,方可组织已转移人员有序返回。 8.信息报送。应急消防管理站每日 6 时起,每 3 个小时(紧急时每小时)统计汇总工作动态,并按要求报送县防指;各村(社)随时报送灾情险情情况。 5.2.4结束应急响应:根据洪涝台灾害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影响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如出现市防指结束应急响应,或气象部门解除台风警报且对天成街道已无明显影响,或相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且对群众安全已无影响,或辖区内重要溪河水位回落至警戒水位线以下时,天成街道经会商后结束应急响应,已转移人员在确认安全后有序返回。 5.3短临强降雨(山洪地质灾害) 按照短临强降雨(山洪地质灾害)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件等级划分为三级:初级(Ⅲ级)、中级(Ⅱ级)和高级(Ⅰ级)。当达到或即将达到本预案启动标准时,应急消防管理站提出应急响应建议,天成街道领导组织会商后自主启动应急响应,同时报告乐清市防指办。各村(社)按准备转移(Ⅱ级)和立即转移(Ⅰ级)两个阶段启动响应,具体响应措施由村(社)制订实施,并做好与街道响应措施相衔接。 5.3.1 初级事件(Ⅲ级):1.气象部门发布天成街道暴雨黄色预警;2.天成街道出现短时强降雨,面雨量1小时超过30毫米,或3小时超过55毫米,且气象预报还将持续大雨或暴雨;3.天成街道认为其它可以启动的情形。 5.3.2 中级事件(Ⅱ级):1.气象部门发布天成街道暴雨橙色预警;2.出现短时强降雨,天成街道面雨量1小时超过50毫米,或3 小时超过75毫米,且气象预报还将持续大雨或暴雨;3.资规和水利部门发布橙色预报预警;4.天成街道认为其它可以启动的情形。 5.3.3 高级事件(Ⅰ级):1.气象部门发布天成街道暴雨红色预警;2.出现短历时强降雨,天成街道面雨量1小时超过70毫米,或3 小时超过120毫米,且气象预报还将持续大雨或暴雨;3.资规和水利部门发布红色预报预警;4.街道认为其它可以启动的情形。 5.4应急响应行动 5.4.1 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初级(Ⅲ级)事件时,由街道常务副主任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实施以下行动。 1.监测预警。值班人员收到预警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值班领导、分管领导及应急消防管理站负责人,同时电话通知受影响村(社)主要负责人和网格员;村(社)收到预警信息后,及时通知村级防汛责任人。 2.进岗履职。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一律在指挥室坐班,应急消防管理站人员进岗到位;村(社)负责人进岗到位,随身携带卫星电话;各类应急抢险队伍做好备勤。 3.风险巡查。各类网格员、巡查员对重点防汛部门开展巡查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报告并采取临时管控措施。 5.4.2 Ⅱ级响应行动:当出现中级(Ⅱ级)事件时,由办事处主任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实施以下行动。 1.进岗履职。办事处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坐街道指挥;农办、城建办等相关科室负责人进岗到位,按职责开展防御应对工作;联村领导、驻村干部下沉指导;各类应急抢险队伍进驻,其中街道级队伍在街道办公楼集结,各村级抢险救援队在各自村办公楼集结; 2.快速动员。办事处主任或常务副主任第一时间在浙政钉工作群快速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紧急动员部署防御工作。 3.叫应叫醒。值班人员叫应受影响村(社)主要负责人,督促进岗履职;村(社)负责人在村(居)民微信群快速传递预警响应信息,必要时针对危险区受影响人员要上门到户。 4.风险巡查。出现险情征兆的隐患部位落实专人24小时监控巡查,落实警示标志、防护带等管控措施。 5.转移避险。督促指导转移责任人到岗到位,做好转移准备;根据水利、资规等部门预警信息和上级转移指令提前转移受影响人员。 5.4.3 Ⅰ级响应行动:当出现高级(Ⅰ级)事件时,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决定启动防汛防台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实施以下行动。 1.进岗履职。街道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坐街道指挥、各工作组进岗到位,按职责开展防御应对工作。 2.风险巡查。出现险情征兆的隐患部位落实专人24小时监控巡查,落实警示标志、防护带等管控措施。 3.转移避险。受影响范围内老旧房、孤老残特殊人群等高风险人员全部转移;其它受影响人员按照“三必须”及时自主组织转移避险,紧急情况下实施“就近就高”避险,必要时扩面转移,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转移清单》。 4.安全返回。预警信号解除,确认住房、周边环境安全,组织已转移人员安全有序返回。 5.5结束应急响应 气象、水利、资规部门解除与本街道相关的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灾情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对群众安全已无影响,经街道会商,方可结束应急响应。 5.6 抗旱 5.6.1事件分级:以市防指启动抗旱Ⅳ级、Ⅲ级、Ⅱ级、Ⅰ级时分别对应Ⅳ级、Ⅲ级、Ⅱ级、Ⅰ级事件。 5.6.2应急响应行动:当连续多天干旱,部分人口出现饮用水困难,需要组织抗旱工作,依据可利用水源的实际情况,制定用水方案,以保障人民饮用水为重点。重要供水山塘在抗旱库容以下调度权归街道,街道可以对辖区内重要水资源进行调度;街道对全街道水利工程有优先调度权。 1.按防大旱、抗长旱的原则制订用水方案; 2.在水资源利用上,先用地表水后用地下水,先用活水后用库水,即先用江河水后用山塘水; 3.在供水调度上,先保证生活用水,后保证重要工业用水,再考虑农业及生态用水; 4.在供水对象上,实行确保重点原则,在生活供水方面先确保城街道生活用水;在生产供水上先保重点工业生产用水;在农业用水上先保重要作物和经济作物生长关键需水时段为重点。 6 灾后处置 6.1灾后部署。发生洪涝台灾害后,以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企业恢复生产为重点,街道统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第一时间进行部署;按乐清市有关补助政策,根据市防减救灾委相关要求对受灾群众进行补助,帮助办理保险理赔。 6.2灾情核查。由街道牵头,会同各有关科室对城街道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农业、生态环境、土地、工商企业等灾害损失进行调查核定,按向市防指报送实际受灾情况,争取上级受灾补助资金。 6.3灾后恢复。组织全街道力量,力争灾害发生后1—2天内完成环境清理恢复,3天内全面恢复供电、供水和通信,5天内主要道路全面恢复通车。必要性,积极争取灾后恢复重建力量的支持。 6.4复盘评估。洪涝台灾害、极端天气结束后,应急消防管理站牵头开展复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整改提高;复盘评估报告报市防指备案。对梳理出来的问题整改清单,交办有关科室限时整改完成。 7 应急保障 7.1培训。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组织开展基层防汛责任人岗位培训,落实新任基层防汛责任人“防汛第一课”。 7.2演练。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每年组织1次以险情先期处置、人员转移避灾、群众自救互救为主要内容的防汛应急演练。有风险区的村(社区)每年组织1次以人员转移避灾为主要内容的防汛桌面推演或现场演练。 7.3宣传。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制定宣传培训方案,定期组织开展防汛责任人、风险区群众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自救互救应知应会宣传。村(社区)配合开展防汛防台宣传,将宣传册、明白卡等宣传资料发放到户到人,鼓励将防汛防台宣传纳入“村规民约”。 7.4应急力量。街道级综合应急救援队配备个人安全防护装备,汛前开展1次装备点检、人员整组,以及不少于1周的专业训练,汛期重点围绕“学理论、练指挥、练协同、练技能、练作风”每月开展2次防汛专项训练。村级应急突击队汛期每月开展1次装备操作、险情处置等防汛训练。 7.5治安维护。街道派出所协调相关单位负责在救灾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做好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疏散救助群众、维护公共秩序等工作。 7.6医疗维护。街道级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伤病员救护、传染病预警、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监测和心理援助。 7.7物资保障。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应根据区域实际,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建立应急保障物资储备库,制定物资储备清单,并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7.8资金保障。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应及时提出洪涝台旱灾害应急预案、预防、预测、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经街道审核后列入预算;按照规定设置预备费,保障洪涝台旱灾害处置需增加的经费。 7.9人员防护。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开展必要的安全防护培训,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安全;要协助配合区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与人口密度、规模相适应的疏散场所和应急避难工程,明确运行程序,落实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群众有序、安全转移或疏散。 8 预案管理 街道根据防汛防台实际需要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报市级防指审批备案;并由街道组织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4年天成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附件:1.天成街道防汛防台工作组职责分工表 2.天成街道风险区受影响人员“一人一策”排查登记表 附件1 天成街道防汛防台工作组职责分工表
附件2 天成街道风险区受影响人员“一人一策”排查登记表
天成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5年4月1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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