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乐清市2025年人工增雨2号公告

发布日期: 2025- 04- 02 15 : 28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做好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保障工作,经乐清市政府同意,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决定根据天气和空域条件,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作业时间:2025年04月03日—06月30日,具体作业时间视天气条件等决定。

2.作业地点:经空域管制部门批准,在乐清市仙溪镇联红村(乐清1号作业点)、岭底乡珠璋村(乐清2号作业点)开展人工增雨火箭弹作业,有效范围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内的行政区域。经省人影办批准,在龙西叶山、岭底五亩田、岭底湖上垟、淡溪江岙开展人工增雨烟炉作业。

3.作业使用设备:BL-1A型人工增雨火箭和BDCW60-2型固定烟炉。

4.如果发现故障弹,请不要靠近,并立即向当地政府或派出所报告。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

5.意外情况请与市人影办联系。

人影办联系电话:62583169。

人影办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清远路121号。

乐清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2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