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拟出让用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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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下列拟出让区块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5年4月8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740)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电话:0577-88840733)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乐清市宁康东路98号(电话:0577-61603208)。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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