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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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整治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要求,不断深化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促进制度执行公平公正,根据中央、浙江省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乐清市民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3月至2025年12月底 二、征集范围 (一)纠正应保未保问题。一是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故意刁难,随意增加与救助无关的非必要限制性条件,不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二是对困难群众的合理救助诉求漠不关心,未经调查核实无故拒绝。对符合条件的救助事项不及时受理,或者受理后久拖不决,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限。 (二)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方面。一是申请对象通过伪造材料、隐瞒真实财产收入状况、提供虚假信息、捏造事实、编造数据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享受资格。二是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不进行客观评议,为他人违规获取社会救助享受资格提供便利条件等问题。三是在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状况调查核实过程中走形式、搞过场,不严不细、应付差事等问题;不按照程序公开公示,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及借机推脱刁难群众,收取“好处费”“办事费”等问题;利用职权便利,为不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家庭违规办理社会救助和用社会救助资金解决矛盾纠纷等改变资金用途问题。 (三)社会救助动态调整方面。由于信息更新滞后定期核查缺失和退出机制执行不严格、不到位,致使已死亡人员、依法被判处刑罚且在监狱服刑等不符合规定人员仍持续领取救助资金问题,或其收入和财产状况已达到退出标准,但未及时终止救助等问题。 (四)社会救助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是在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中吃拿卡要、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行为。二是在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中违反政策原则,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明显有失公平,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违规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三、不予受理范围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反映内容不属于社会救助职能范围的; 2.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诉求的; 3.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4.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四、监督反映须知 (一)反映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五、问题线索举报受理方式 (一)来信、来访: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A219,乐清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二)举报电话:乐清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0577-61880252。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以上途径如实反映问题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认真组织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乐清市民政局 2025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