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做好2025年乐清市医学科技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
|
各项目承担单位(个人): 根据《乐清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乐科字〔2018〕32号)的规定,现将近年来乐清市立项的医学科技项目验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验收项目的范围:已立项并实施完成的医学科技项目。项目需延期验收的,应提出书面申请,无法继续实施项目的,应及时申请终止结题。 2.需提交的验收材料:(1)乐清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 (2)合同书复印件; (3)工作总结报告; (4)技术总结报告; (5)其他相关材料。 3.各项目承担单位(个人)务必于5 月 15 日前向市科技局上报验收材料。 4.验收材料要按医学科技项目验收有关要求进行编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并报送乐清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项目验收汇报要求制作PPT。 5.验收时间:根据不同专业和科别另行通知。 希各项目承担单位(个人)充分重视项目验收工作,认真总结,及时准备验收材料,并按时上报。
附件:1.乐清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 2.乐清市科技计划项目延期验收(终止)申请表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