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分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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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4〕2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第二批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分解到重大水利项目、一般水利项目和管理任务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公示(附后),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2025年4月8日至4月14日,共7天。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水利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联系单位:乐清市水利局规划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7-62561932 联系地址:乐清市城南街道良港西路157号B栋6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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