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分配的通知 关于2025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分配的通知 |
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社〔2025〕18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提前下达2025年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4〕117号)及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按照省级资金管理办法,对2025年度专项资金2233万进行分配,列入2025年度部门预算,详细分配如下: 1、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335万元; 2、养老服务设施综合责任险补助25万; 3、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830万元; 4、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助118万元; 5、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智能设施配置75万; 6、2023年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助8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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