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救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分配的通知 关于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救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分配的通知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防灾救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的通知》(浙财农〔2024〕87号)和《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救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二批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浙财农〔2025〕29号),按照省级资金管理办法,对2025年度下达专项资金273.35万进行分配,列入2025年度部门预算,详细分配如下: 一、第一批中央防灾救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154.31万元 1.强制免疫费用27.48万元,用于先打后补费用; 2.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126.83万元,用于。 二、第二批中央防灾救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119.04万元 1.强制免疫费用9.04万元,用于先打后补费用; 2.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110万元,用于。 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