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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救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分配的通知

关于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救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分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 05- 23 16 : 28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防灾救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的通知》(浙财农〔2024〕87号)和《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救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二批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浙财农〔2025〕29号),按照省级资金管理办法,对2025年度下达专项资金273.35万进行分配,列入2025年度部门预算,详细分配如下:

一、第一批中央防灾救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154.31万元

1.强制免疫费用27.48万元,用于先打后补费用;

2.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126.83万元,用于。

二、第二批中央防灾救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119.04万元

1.强制免疫费用9.04万元,用于先打后补费用;

2.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110万元,用于。

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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