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乐清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分配方案通知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乐清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分配方案通知 |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 《乐清市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和省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卫发(2016)80号 、《关于调整乐清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价目的通知》乐卫发(2021)76号、《乐清市出生缺陷预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卫发〔2020〕37号、《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卫发〔2020〕110号 、《乐清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卫发〔2022〕29号、《乐清市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实施意见》乐卫发〔2022〕45号、《2023年浙江省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方案》、《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对2025年度下达专项资金16072.06万元进行分配,列入2025年度部门预算,详细分配如下: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每人每年安排85元,按2023年末统计年报常住人口147.58万人,安排12544.3万元; 2、“两癌”筛查专项404万元; 3、适龄儿童窝沟封闭专项94.15万元; 4、出生缺陷预防项目477.91万元(包括两免经费133.65万元,叶酸增补专项15.12万元,孕妇产前检查和产前诊断经费专项55万元,无创产前基因检测专项67.5万元,新生儿疾病筛查专项206.64万元); 5、基本避孕服务项目192.51万元(免费基本避孕手术120万,免费基本避孕药具72.51万); 6、重大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245.8万元(食品安全保障64万元,妇幼卫生监测40万元,水质监测8.5万元,六项指令性疾病防控20.6万元,疾病监测112.7万元); 7、职业病防治45.25万元; 8、健康素养70万元; 9、医养结合70万元; 10、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共安排1714.85万元; 11、国民营养计划专项11万; 12、“一老一少”明眸皓齿工程153.45万元(青少年明眸皓齿工程106.75万元,老年健康服务专项46.7万元); 13、学生常见病监测与近视干预10万元;慢阻肺筛查8.84万元; 14、优化生育政策服务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