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2025年乐清市“贤庆·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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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大力弘扬崇高师德,构筑人才高地,促进班主任队伍专业发展,树立一批敬业爱岗、善于创新、勇于实践、乐于奉献的班主任先进典型,根据《乐清市“贤庆班主任奖励基金”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乐清市“贤庆·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推荐名额 评选对象为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在职班主任。2025年拟评选的“贤庆·优秀班主任”包括“卓越班主任”和“模范班主任”两类,其中“卓越班主任”10名、“模范班主任”20名。 大荆学区两个类别各推荐2-3名,虹桥学区两个类别各推荐3-4名,城区学区和柳市学区两个类别各推荐4-5名,市直属学校两个类别各推荐1名,特别优秀的可适度放宽推荐名额。 二、推荐条件 “卓越班主任”评选对象为累计担任班主任工作25年及以上的中小学现任班主任。一直在乡村学校担任班主任的,累计班主任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模范班主任”评选对象为累计担任班主任工作10年及以上的中小学现任班主任。并在以下四个方面表现突出: (一)师德师风优良。自觉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四个相统一”要求,为人师表,立德树人,作风优良,热爱班主任工作,乐于奉献,勇于探索,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进取心,近5年师德考核优秀一次及以上。模范遵守《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中的职责和任务,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用高尚的人格感染学生、赢得学生。 (二)教育教学能力强。具有较深厚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扎实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在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改革方面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业绩突出,积极分享先进的育人理念和班主任工作经验,独立在正规刊物上发表德育论文或德育论文、本专业论文获得乐清市及以上奖励。原则上持有心理健康教育C证及以上证书。 (三)班级管理成效显著。所带班级具有积极向上、互助友爱、团结奋进的良好班风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获得校级及以上的先进集体荣誉;善于沟通师生之间的感情以及协调任课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对重点关注的学生实施关爱帮扶,团队教育合力明显;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安全教育到位,师生家长认可度高。 (四)家校共育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班级工作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全面落实开展家访工作,经常性主动与家长、社区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及其家庭情况,提升家校共育成效,以家校共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三、推荐程序 (一)基层推荐。各学区、各校要广泛宣传发动,可通过组织寻访、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分类开展学生、家长、同事的满意度测评,择优逐级推荐,报送前应在任教学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资格审查。市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对候选对象进行汇总初审,推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不予参评。 (三)专家评议。市教育局组建专家小组,从师德师风、班主任工作业绩、辐射引领等维度对候选对象进行综合遴选,确定“卓越班主任”15名左右、“模范班主任”25名左右的初选人员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四)考察复审。市教育局人事科、普教科、学生科等根据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考察名单,制定考察分组方案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组织开展考察,经民主测评,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复审相关材料后上报局党委研究。 (五)组织综评。市教育局党委根据入围人选的师德表现、育人实绩、考察情况等,确定当选者。 (六)公示展示。通过“乐清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事迹展示并同步实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待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为入选教师颁发奖金(含税)。 四、材料报送 申报人根据个人意愿,如实上报个人信息,经所在单位测评、推荐、公示后,在https://f.wps.cn/g/lhgfzJev上报参评信息。 各学区、局直属单位、市属学校(民办高中)统一整理好申报人个人材料(申报表和各种佐证材料)以“申报荣誉名称+姓名+学校单位全称”为文件名(如:卓越班主任张某某乐清XXXX中学.pdf),制成一个PDF电子文件,所有个人材料打包合成一个压缩文件和汇总表Excel稿,在6月5日前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李豪,电话:0577-62529901)。纸质材料需报送个人申报表一式3份,相应佐证纸质材料1份,学区(单位)汇总表1份,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A305李豪老师。 五、工作要求 组织好“贤庆·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对于打造我市新时代高质量班主任队伍具有特殊意义,各校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好中选优,真正把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榜样人物推选出来。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活动形式,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度,努力营造社会各方关爱教师、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咨询电话:0577-62529901;监督电话:0577-62553042。
乐清市人民教育基金会 2025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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