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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整改通知书(乐市监(东)责改〔2025〕0526号)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25- 05- 30 14 : 29 浏览次数: 字体:[ ]

乐清市石帆尹也服饰店:

我局依法调查你店经营地址变更未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一事,因通过你的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法律文书,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本局现将《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乐市监(东)责改〔2025〕0526号)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1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自收到该《责令改正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办理经营地址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整改通知书(乐市监(东)责改〔2025〕0526号)送达公告.pdf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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