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财政局关于公布《乐清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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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非税收入执收单位: 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从源头上规范政府非税收入执收行为,根据《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规定,现将《乐清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更新于2025年6月6日)予以公布,请贯彻执行。 各执收单位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将本部门的收费信息,包括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标准、征收程序、减免政策、法律责任等,通过门户网站、公共媒体以及在收费场所对外公开。 附件:乐清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250606 乐清市财政局 2025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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