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公布《乐清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0/2025-275915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文号:
  • 乐财综〔2025〕84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10
  • 有效性:
  • 有效

各非税收入执收单位:

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从源头上规范政府非税收入执收行为,根据《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规定,现将《乐清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更新于2025年6月6日)予以公布,请贯彻执行。

各执收单位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将本部门的收费信息,包括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标准、征收程序、减免政策、法律责任等,通过门户网站、公共媒体以及在收费场所对外公开。

附件:乐清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250606



乐清市财政局

2025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财综〔2025〕84号附件:乐清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250606.xls

乐财综〔2025〕84号乐清市财政局关于公布《乐清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pdf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