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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示的许可事项,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乐清市交通运输局反映。个人反映意见须署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反映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联系地址:乐清市宁康西路400号;联系电话:61882325,61882328。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13日 序号 | 申请单位 | 申请事项 | 申请内容 | 1 | 乐清市公路快速运输有限公司 | 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道路班车客运班线变更起讫地客运站点、途经路线 | 乐成至温州班线浙CL0561(标志牌号:0330977)、浙CL1690(标志牌号:0330978)、浙CL0630(标志牌号:0330979)原申请变更为始发站:乐清乐成公交枢纽站,终到站:温州汽车南站。途经线路:清远路、丹霞路、宴海西路、104国道、G15温州南、瓯越大道、学府北路、瓯越大道、南浦路、民航路、瓯越大桥、温州北绕城高速、G15。停靠站点:乐清客货运中心、温州附一医客运站、虹桥客运中心,其他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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