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送达公告(温乐政复〔2025〕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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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阳: 你向乐清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市政府依法审查后作出了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温乐政复〔2025〕233号),根据你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了邮寄,邮寄共计被3次退回(含2次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次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温乐政复〔2025〕233号)。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乐清市人民政府(地址:浙江省乐清市乐成街道人民路2号乐清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222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1880529)领取该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温乐政复〔2025〕233号)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