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财政局关于停用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乐清市分库的通知
|
|
各有关单位,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项核查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4〕189号)要求,为强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更好发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作用,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除远程异地评标(评审)等特定项目外,我市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统一使用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温州市分库,有特殊需求的,可申请使用浙江省本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现有的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乐清市分库停止使用。 二、即日起,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乐清市分库不再接受评审专家注册入库,停止办理原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乐清市分库评审专家信息修改工作,原库内评审专家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变更隶属区划或自行注销重新向有关区划发起注册入库申请。 乐清市财政局 2025年6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