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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迁移户口告知书》的公告(张纯淼)

发布日期: 2025- 06- 30 16 : 16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因无法直接向当事人送达,现发布《拟迁移户口告知书》(附件),予以公告送达。

公告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11日

联系单位:乐清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

联系电话:0577-61882506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特此公告。

 

乐清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

2025年6月30日

 

附件


拟迁移户口告知书

张纯淼:

因现房屋权利人要求你们将登记在乐清市城南街道金溪路翡翠湾花园2幢*02室的户口迁出,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六等户口管理规定,本所拟依职权办理户口迁出登记。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内书面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本所依职权将你们户口迁移至浙江省城南街道石马社区公共集体户。

 

乐清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

2025年6月30日

关于《拟迁移户口告知书》的公告(张纯淼).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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