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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乐清市2022年6-2号地块(翁垟街道东方路)桥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乐征确案〔2023〕19-02号)的通知(乐征补通〔2023〕19-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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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乐征确案〔2023〕19-02号)已经本机关确定,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乐征确案〔2023〕19-02号)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5日
抄送: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翁垟街道办事处、桥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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