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公示 -乐清虹桥悦舞坊舞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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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6月30日受理乐清虹桥悦舞坊舞厅(个体工商户)提出的歌舞娱乐场所设立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5日: 申 请 人:乐清虹桥悦舞坊舞厅(个体工商户) 场所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虹桥镇创新东路1-111号一幢四层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61882335、61882334 通讯地址:乐清市政务服务中心114办公室 邮编:325600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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