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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雁荡毛峰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授权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 07- 01 17 : 20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雁荡毛峰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乐农〔2020〕285号)规定,经我市茶叶生产加工主体自愿申请,乐清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资格审查、实地考核,乐清市雁荡山茶场等19家主体通过资格审查,拟授权使用雁荡毛峰农产品地理标志,现予公示。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公示时间:从2025年7月2日起到7月8日止,共7天。

2、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反映问题。

3、受理电话:0577-61889288;地址:乐清市城南街道良港西路157号A幢,农业农村局第二办公区1107、1109室,种植业技术推广科。

附件:雁荡毛峰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授权名单汇总表(2025-2028年)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日

附件:

雁荡毛峰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授权名单汇总表

(2025-2028年)

序号

单位名称

生产规模(亩)

产量(吨)

联系人

1

乐清市雁荡山茶场

220

2.5

金山发

2

乐清市芳芯绿雁茶叶有限公司

269

2.5

林福明

3

乐清市雁荡山土特产有限公司

180

1.8

刘忠福

4

乐清市雁荡山叶叶香茶业有限公司

151

1.6

连永松

5

乐清市能仁村茶叶专业合作社

220

2

林义春

6

乐清市绿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430

3.2

何圣松

7

浙江茗西生态茶业有限公司

420

1.5

张相银

8

乐清市大茗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80

1.2

鲍庆杰

9

乐清市绿玺茶叶专业合作社

118

1

吴人方

10

乐清市九龙茶叶专业合作社

130

1.2

陈灯会

11

乐清市大龙湫茶业有限公司

260

1.5

林建乐

12

乐清市智仁绿通茶叶专业合作社(原:乐清市智仁大树岗茶业加工小作坊)

110

1.2

俞文通

13

乐清市德蕴茶叶专业合作社

180

0.5

钟巧英

14

乐清市眉猴茶业有限公司

300

2.8

余志燕

15

乐清市智仁早茶开发场

150

2

项小川

16

乐清浙茗春茶业有限公司

110

1.2

吴登武

17

乐清市上云清茶叶专业合作社

86

0.9

金学芳

18

乐清市雁荡高山茶场

120

1.25

周顺义

19

乐清市东园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

80

0.7

李乐亚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