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乐清市乐成、柳白片区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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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浙江省价格条例》《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等有关规定,现就乐清市乐成、柳白片区供水价格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1.听证会时间:2025年7月29日 15:00 2.听证会地点: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新市府大院内,伯乐东路888号)会议中心二楼第六会议室 二、定价方案 目前,乐成、柳白片区执行的供水价格是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2015年制定的《关于调整乐成、柳白供水区域自来水价格的通知》(乐政发〔2015〕90号)文件执行,有效期10年,2026年1月1日到期。鉴于政策执行的有效期限,为确保水价政策的延续性,同时保障乐成、柳白片区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供水事业发展,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城镇供水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2〕48号)等有关规定,经成本监审,启动对乐成、柳白片区供水价格的新一轮政府定价工作。 (一)乐成、柳白片区基本情况 乐成、柳白片区由乐清水务本级直属的乐楠水厂、柳市净水厂、乐成净水厂、乐成水管所、柳市水管所、北白象水管所、白石水管所、茗东水管所、黄华水管所、翁垟水管所、经开区水管所等提供制水、售水服务。售水范围包括乐成、城东、城南、盐盆、翁垟、白石、柳市、北白象、磐石等乡镇街道,覆盖人口约65万,是乐清市重要的供水区域之一。该区域用水超过全市用水量2/3,主要依赖域外永嘉楠溪江引水。 (二)拟定乐成、柳白片区供水价格方案 1、成本监审结论 我局对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乐成、柳白片区2022-2024年度城镇供水价格进行成本监审,依照《城镇供水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2021年第45号令)规定,核定总成本为27272.95万元。 2、准许收入情况 根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城镇供水价格,以成本监审为基础,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先核定供水企业供水业务的准许收入,再以准许收入为基础分类核定用户用水价格;准许收入由准许成本、准许收益和税金构成。 (1)准许成本 准许成本通过成本监审核定,即对乐成、柳白供水区域2022-2024年度供水价格进行成本监审,核定准许成本为27272.95万元。 (2)准许收益 依照《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准许收益按有效资产乘以准许收益率计算确定。经核定,2024年底有效资产为83163.77万元,准许收益率为3.475%,准许收益=有效资产*准许收益率=83163.77*3.475%=2889.94万元。 (3)税金 依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税金包括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经核定税金总计119.46万元。 (4)准许收入 供水企业供水业务的准许收入由准许成本、准许收益和税金构成。经核定,准许收入=27272.95+2889.94+119.46=30282.35万元。 3、供水价格测算情况 经核定,准许收入为30282.35万元,核定供水量为7107.641万立方米,根据增值税实际执行税率(3%),核定含增值税平均供水价格为4.266元/立方米。 根据乐清水务乐成、柳白片区分类用水水量比例和比价的统计数据及平均供水价格,核定乐成、柳白片区供水价格如下所示: (1)“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一阶梯水价4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水价6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水价12元/立方米; (2)非“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4.2元/立方米; (3)非居民用水价格为4.96元/立方米; (4)特种用水价格为10.6元/立方米; (5)以上供水价格不包含污水处理费及水资源税,水资源税按照0.2元/立方米征收,在终端综合水价中单列。 4、供水价格拟定方案 根据上述的测算结果,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兼顾财政补贴及现行水价政策执行情况,确定我市乐成、柳白片区供水价格继续沿用现行收费政策,鉴于水资源“费改税”后不再计入供水价格,具体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说明:(1)以上供水价格不包含污水处理费及水资源税,水资源税按照0.2元/立方米征收,在终端综合水价中单列。 (2)阶梯水费采取按档累进计费方法征收,阶梯水费的计量缴费周期为年。 (3)家庭成员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年用水量48立方米。 (4)用于出租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可以向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合表价格,合表价格为4.3元/立方米(不包含污水处理费及水资源税)。 三、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一)听证会参加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 1、消费者(8人) 张海光(村委工作者)、吴高杨(企业员工)、陈罗银(村委工作者)、林乐莲(村委工作者)、郑伟锋(村委工作者)、郑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黄尔伊(个体经营者)潘建红(社区工作者)、 2、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3人) 陈姿(社区工作者)、胡旭艳(企业领导)、余向财(村委工作者) 3、政府部门(6人) 叶飞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卢乐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卢海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施建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翁晓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蔡晓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4、经营者(1人) 连春华(企业经营者) (二)听证人名单:万志斌(行政机关负责人)、范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王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四、其他事项 该定价方案同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公众若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8月15日前反馈至乐清市发改局价格科,联系人:倪金余,联系电话:61882137,邮箱:njyumail@163.com。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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