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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1008003013173/2025-277736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成文日期:
  • 2025-07-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

发布日期: 2025- 07- 15 16 : 41 浏览次数: 字体:[ ]

施晓南、张林斌、王达进:

由我局立案调查的你们实施采土造成林木或林地毁坏一案,施晓南、张林斌已签收《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乐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062号 ),因王达进下落不明联系不上,依照法律规定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我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乐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062号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乐清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乐清市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15日  

附件:d6f9b911-9112-435c-afdf-330a267e62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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