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批“乐清老字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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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一批乐清老字号认定标准》(试行)及《关于开展第一批“乐清老字号”申报工作的通知》(乐商务﹝2025﹞45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第一批“乐清老字号”申报评审活动。经材料初审、各部门及专家评审,我局研究决定对乐清市西横街郑松林糕店等41家经营户(品牌)认定为第一批乐清老字号,现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市商务局(0577-61882149,0577-61882161)反映公示经营户存在的问题,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异议人为单位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个人的,请签署实名。公示期截止到2025年7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 附:第一批“乐清老字号”公示名单 乐清市商务局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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