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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度乐清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补助(第四批)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8/2025-278361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文号:
  • 乐民办〔2025〕63号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25
  • 有效性:
  • 有效

淡溪镇人民政府、蒲岐镇人民政府、仙溪镇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工作,促进我市移民工作有序和谐稳定发展,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24〕5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经市移民服务中心核准,报省移民办备案的3个移民后扶项目,按照有关程序规定,给予项目资金补助,共计300万元。

附件:2025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补助(第四批)分配表


乐清市民政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5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民办〔2025〕63号关于下达2025年度乐清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补助(第四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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