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度乐清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补助(第四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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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溪镇人民政府、蒲岐镇人民政府、仙溪镇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工作,促进我市移民工作有序和谐稳定发展,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24〕5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经市移民服务中心核准,报省移民办备案的3个移民后扶项目,按照有关程序规定,给予项目资金补助,共计300万元。 附件:2025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补助(第四批)分配表 乐清市民政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5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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