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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 乐清共结付利息1.13亿元

发布日期: 2025- 07- 04 12 : 47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讯(乐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丁可)“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于2025年7月1日(年度结息)收入2368.74元……”近日,城南街道王女士收到了这样一条手机短信。

  据了解,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已于7月1日完成了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共为全市16.81万名缴存职工个人账户结付利息1.13亿元,同比增加9.71%,人均结息672.62元。结息金额的增长,充分体现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规模的持续扩大和缴存人数的稳步增加。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的规定,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住房公积金在结息前已办理销户提取的金额,账户利息按照实际缴存天数计息,在办理销户提取时一并到账,结息后所得利息会成为缴存人账户本金的一部分。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利息一般在7月1日到账,缴存人可通过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浙里办APP等方式查询结息情况和账户信息。

  据了解,本次结息工作覆盖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计息周期。住房公积金结息后,利息已自动计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用办理其他手续;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全部归缴存人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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