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下半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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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征兵工作的通 知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征兵工作,现就下半年征兵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南岳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永铭 副组长:吴程峰 高 逸 成 员:杨青青 吴佳铭 刘阿霞 管梦妍 赵宣亮 张 武 刘荣富 郑 洁 张乐乐 王亦钿 郑智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宣传、政审、纪检、后勤组。刘荣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郑洁同志兼任宣传组组长;张乐乐同志兼任政审组组长;赵宣亮同志兼纪检组组长;管梦妍同志兼后勤组组长。其他工作人员从镇机关各办公室抽调。征兵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镇人武部。兵役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廉洁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同上。 二、初检初审对象和年龄范围 今年下半年征兵在征集对象和范围上,继续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各级各类毕业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 年龄范围:18周岁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2001年出生);非全日制大学毕业生最大到22周岁。 三、初检初审安排 征兵初检体检站设在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时间为7月27日上午9:00(当天上午8点前,各村初检人员在南岳镇人民政府集合,统一带队至乐清二医体检中心参加体检)。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兵员征集,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村两委要高度重视,及时调整相应的村级征兵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民兵连长要具体抓。切实搞清本村大学毕业生分布状况,扎实开展走访调查,把大学毕业生的入伍意愿、身体条件、学历情况等信息摸准摸实,防止走过场;对于有意向的人员,应及时召回,杜绝基本条件明显不合格人员上站体检,严禁将往年多次体检不合格的青年上站充数。各村务必在7月20日前将初检通知书发放到适龄青年(或家长)手中,并张榜公布上站体检适龄青年名单,7月23日前将通知书存根上交镇人武部备存。7月27日上午8点前,各村上站初检人员统一在南岳镇人民政府集合,由专武干部带至体检中心,参检青年需携带身份证并要求空腹。 (二) 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宣传发动是征兵工作不可或缺的首要环节。一是面上宣传。充分发挥镇、村征兵宣 传专栏作用,建好国防荣誉墙,因地制宜做好征兵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建设 的良好氛围。二是精准宣传。要做好“一对一”精准宣传发动工作,突出做好在外就读大学毕业生及家长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发掘高级技工和技师学院毕业生潜力(同时具备毕业证、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此类青年入伍同样视为毕业生。适当调节宣传广度,把精力都用在对大学毕业生面对面宣传上。 五、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61条和《浙江省征兵工 作条例》第37条、第38条规定:对拒绝、逃避体检(初检)不履行兵役义务的,将由乐清市人民政府授权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和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1.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市人民政府强制其进行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市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录用 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办理出国出境、升学手续;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职工的,两年内不予晋级、晋职,并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3.应征公民入伍后拒绝服兵役被部队退兵的,由市人民政府 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在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办理出国出境、升学手续,原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职工的,不予复工、复职;原是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的,不得恢复学籍。 4.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治安管理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1)阻碍征兵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2)用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方法阻挠适龄公民参加兵役 登记、体格检查或者应征入伍的; (3)其他扰乱征兵工作秩序行为的。 乐清市南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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