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局属各单位:
因机构撤并整合及更名,经研究决定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正式启用“乐清市公安局柳市派出所”印章,“乐清市公安局柳市分局”、“乐清市公安局七里港派出所”印章废止使用。
附件:印模(启用和废止的印章)
乐清市公安局
2025年8月7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乐公通〔2025〕18号乐清市公安局关于启用乐清市公安局柳市派出所机构印章的通知红头.pdf
附件:印模(启用和废止的印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