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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乐清市农业重点科技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113303827441342209/2026-1010429110
  • 主题分类:
  • 科技
  • 文号:
  • 乐科字〔2026〕11号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6-04-29
  • 有效性:
  • 有效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乐清市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乐科字〔2025〕 40 号)的规定,现将2024年度乐清市农业重点科技项目(包括2023年度延期项目和2024年度乐清市揭榜挂帅农业关键核心技术项目)验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需提交的验收材料:

(1)乐清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

(2)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3)工作总结报告;

(4)技术总结报告;

(5)项目经费决算表及支出明细表、有关发票等凭据;

(6)农业关键核心技术项目和资助额为20万元的农业重点科技项目需提供审计报告。

(7)其他相关材料。

2、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于2026年 6月30 日前向市科技局上报验收材料;2024年度项目要求延期验收的,应提出延期验收书面申请;要求终止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书面提出申请,附项目总结报告、经费使用情况及相关材料。

3、逾期未提交材料的按验收不通过处理。

4、验收材料要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报送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电话61510576)。

希各项目承担单位充分重视项目验收工作,认真总结,及时准备验收材料,并按时上报。


附件:1.乐清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审)申请书

             2.乐清市科技计划项目延期验收(终止)申请表

             3.项目经费决算表及支出明细表



乐清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科字〔2026〕11号关于做好2024年乐清市农业重点科技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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