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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6年度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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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为做好2026年度农民培训工作,全面推进乡村人才振兴与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5〕53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现行资金第一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6〕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6年度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2026年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总目标,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持续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生产技能与综合素养,培育造就适应新时代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高素质农民队伍,2026年我市计划培训农民500人。 二、工作重点 2026年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项目立足本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创新培训内容与模式,重点围绕乡村主理人培育、AI技术农业应用、非遗技艺传承赋能,同步开展农村电商运营、乡村业态打造、数字农业实操、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题培训,精准办班施教,提升农村人才综合能力,助力乡村产业提质增效。 (一)培训对象 市域内从业者、乡村经营管理者、非遗技艺传承人、农业技术从业者、农村电商从业人员、乡村产业创业人员等主体人员。年龄原则上18周岁-65周岁。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培训。 (二)培训时间 每期培训班的具体时间将在开班前通过发文通知。 (三)培训纪律 学员报到后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报农业农村教育培训中心。培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住宿、用餐均统一安排,学员不得擅自外出、不得会客。从学员报到开始,建立课前点名、每晚查寝、每日报告等制度。各位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如违反有关规定并情节严重的,将进行组织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培训任务和补助标准严格按照培训文件和本地财政要求执行。做好前期培训需求摸底调研,立足本地主导产业、区域特色乡村产业和农民实际需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实施培训过程全程监管,定期督导培训进度,填写培训计划完成表和资金使用情况调度表,年终报送农民培训发展报告和绩效评价自评表。 (二)丰富培育举措。通过理论授课、现场操作、参观考察、创业指导等形式,开展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农民经营管理和创业就业能力。通过举办技能赛事活动、建强乡村农匠队伍、开发优质培训资源等举措,搭建农民成长成才的平台,拓展农民增收致富的渠道。 (三)强化绩效监管。对照农民培训绩效评价自评表的各项指标,做好需求调查、学员选拔、过程监管、资金管理和质量评价等工作,并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开展年度绩效管理工作。以农民满意为宗旨,通过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在线评价的农民学员比例不低于90%,农民学员对培育的满意度不低于85%。 (四)做好典型宣传。加大农民培训工作宣传力度,利用好现代媒体手段优势,发挥中央、省级和地方主流媒体的宣传平台作用,多角度、多方位、多渠道宣传好实践探索中形成的好典型、好模式、好案例。 联系人:乐清市农业农村教育培训中心,黄慧婵,0577-61601199。 附件:1.2026年乐清市农民培训计划表 2.2026年乐清市农民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6年乐清市农民培训计划表
备注:班级主题和各班招生人数为初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附件2 2026年浙江省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乐清市级 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6年5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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