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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省级农业“双强”储备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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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为加快农业“双强”项目建设,根据《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浙农计发〔2024〕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省级农业“双强”储备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建设要求 农业“双强”项目根据全省产业发展规划、《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和各类项目建设导则(指引)等要求设立,主要包括现代设施农业(农艺农机融合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要求详见附件1。 二、资金支持 省级财政对农业“双强”建设项目实行分类分档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以省厅发布的政策文件和项目申报文件为准。 三、申报流程 (一)谋划申报 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项目滚动储备机制要求,各乡镇(街道)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主体谋划、申报农业“双强”储备项目。 (二)储备入库 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予以立项并纳入市农业“双强”项目储备库。 (三)遴选上报 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下发项目申报文件后,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从市农业“双强”项目储备库中遴选并上报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经温州市级初审、省级评价,确定省级补助资金和任务。未纳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一律不安排推荐上报。 四、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要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项目建设方案,明确建设内容、实施步骤、绩效目标等内容,确保自筹资金足额到位。涉及农业设施用地、建设用地的,应提前落实用地保障。三年内获得过省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2022年和2023年的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可以申请改造提升。项目建设计划下达后,原则上要求一年内建成。申报农事服务中心项目的应明确星级目标。 请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指导项目申报主体填写《农业“双强”项目申报简表》(附件2)、编制《农业“双强”项目建设方案》(附件3)、填写《承诺书》(附件4),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组织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设施用地证明、承包地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于2026年7月15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郑凯;联系电话:0577-62521438。 附件:1.农业“双强”项目绩效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要求 2.农业“双强”储备项目申报简表 3.农业“双强”储备项目建设方案 4.承诺书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6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农业“双强”项目绩效目标和主要建设 内容要求 一、现代设施农业(农艺农机融合试验)基地建设项目 (一)绩效目标 按照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统筹投入、综合利用的原则,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以效率效益提升为目标,聚焦农艺农机协同攻关,整体谋划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宜机化改造和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分区域、分产业、分作物、分环节建成一批设施装备先进、机艺融合深入、要素保障有力、运行管理规范、示范引领明显的示范试验基地。项目建设应达到以下目标:一是示范引领现代设施农业。发展节能宜机的现代种植业设施、高效集约的现代畜牧业设施和生态健康的现代渔业设施,促进设施农业集约化、标准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二是提升发展现代种养技术。种养技术满足种植业“五园”、畜牧业“六化”和水产养殖绿色健康要求,基地生产绿色高效、产品优质优价、链条延伸拓展;三是提升机械化生产水平。基地内道路相通、排灌顺畅、安全生态,满足农机安全通行、高效作业要求。具备开展新设施、新装备、新技术(含数字化技术)应用试验的条件,形成1套适合本地推广应用的农艺农机融合技术模式(或作业规范)和农艺农机专家协同工作机制,具备为科研院校和农机企业新机具应用试验的条件,实现1个以上关键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高于当地同类产业平均水平。基地种养规模、主要环节机械化水平达到《高水平农艺农机融合示范基地(农机创新研究试验基地)建设指引》要求,并按项目约定完成农机数字化技术示范应用。 (二)建设内容 围绕产业发展,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建什么”的原则开展项目建设:一是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支持标准化种养大棚、集约化畜禽养殖、生态化水产养殖池塘、网箱(围栏)等设施建设,以及集中育苗(秧)、水肥一体化、农业补光、产地冷链、环境控制、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配套设施建设;二是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对路、沟、渠及排、蓄、灌等农业基础设施进行宜机化改造,加快耕作田块小变大、陡变平、弯变直,因地制宜建设田间路和生产路,实现地块互联互通、土地平整优化、沟渠设置合理,推进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档升级;三是设施装备提升。重点支持建设基地库棚房、水电、场地等配套设施,基地网络升级换代与普及覆盖,配置物联网等自动感知终端设备,引进先进适用且急需紧缺的农机装备,支持丘陵山区适用的小型农机试验示范与应用推广等;四是农艺农机融合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试验示范,现代工程技术、生物技术应用,信息监测、环境控制等数字化技术应用。 二、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一)绩效目标 变革重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技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机应急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功能定位、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标识管控”和“共享农机作业、共享农技服务、共享农资配送、共享数字服务、共享农产品推广、共享农耕文明”要求,以水稻集中育秧中心等为重点支持方向,整县域规划布局建设7—9个省级和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应达到以下目标:一是科学合理规划布局。以服务粮油产业为重点,兼顾其他产业发展需求,规划选址紧密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等空间布局;二是满足农事服务需求。用地空间和场所有保障,农机设施装备齐全,“1+X”功能区块设置合理,场所规模、基础设施、设施装备和服务能力等应满足《浙江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导则》要求,新建省级农事服务中心应配套建设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收集处理中心,鼓励农事服务中心组建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承担农机应急作业任务;三是开展现代化经营管理。建立市场化运营、可持续、农民得实惠的长效运行机制,形成1套完备的运营管理制度和作业服务规范,满足农户多样化服务需求。所有新建或改造项目,均须达到省级中心年育秧产能40万盘、区域性中心年育秧产能20万盘的最低门槛。 (二)建设内容 按照“以改造提升为主,新建为辅”的原则,围绕具备“1+X”综合农事服务能力开展项目建设:一是场所建筑及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农资和农机具存放场所,工厂化育苗(秧)、烘干加工、农机维修、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仓储保鲜、技术培训、数字化应用等场所,水电、通信、给排水、仓储货运和对外服务需要的停车场地等配套设施建设。各功能区块应整体规划、集中建设,整体建筑风格相对统一;二是农机设施装备购置。按照服务功能设置合理配置农机设施装备,包括开展作业服务所需的各类设施装备、搬运工具、农机作业监测系统、定位终端等,优先支持购置绿色低碳、智能化成套农机装备,以及农机应急作业服务所需装备;三是其他开展农事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仪器购置,农事服务中心标志标识等。 附件2 农业“双强”储备项目申报简表
附件3 农业“双强”储备项目建设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一、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展(含用地情况)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四、资金使用计划 五、实施步骤 六、项目绩效指标 附件4 承 诺 书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我单位申报年项目,项目计划投资万元,申请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自筹资金万元。现就项目建设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本项目申报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完全真实,不存在任何虚假资料,项目涉及土地及房屋建筑物使用合法,无未经批准擅自倾倒渣土获利事实,不存在违规使用土地行为。 二、本项目不存在多部门、多头申报,所有建设内容均为首次申请财政资金补助。 三、保证本项目建设内容、工程量和造价真实,不虚增、不虚报。 四、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和较大群体性事件;近三年内不存在项目验收不合格情况;无严重违规现象。 五、如项目通过立项,保证自筹资金足额到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及时完成各项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如有调整及时报属地乡镇(街道)和上级部门审批;项目涉及所有票据真实、合法、有效、完整,支付方式规范,项目相关台账资料规范完整。 六、如项目已下达预拨资金但未通过验收的,无条件退还已收到的预拨资金。 七、项目建成后,保证项目建设内容与申报建设用途一致,不随意改变用途。 违反上述承诺造成的后果,由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承诺日期: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6年7月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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