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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早稻种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11330382MB1646946K/2026-1010430206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号:
  • 乐农〔2026〕85号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6-06-17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为推进早稻扩面种植、提质增效,确保我市粮食安全,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浙农种发〔2025〕7号)及《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乐清市级产业政策的通知》(乐政发〔2025〕11号)等文件,现将2026年早稻种植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补贴对象为全市所有种植早稻的农户(不限面积)。补贴标准为每亩140元,按乐政发〔2025〕11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程序

(一)农户申报

农户填写《2026年早稻种植补贴申报表》(附件1),向所在村(居)委会如实申报早稻种植面积(跨乡镇、街道或跨村转包耕地种植早稻的,农户应向稻田所在地申报)。有耕地转包的农户,须附《耕地转包协议》或《耕地转包清单》(附件2)。农户要准确填写姓名、市民卡账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

(二)村(居)委会核实

村(居)委会进行核实、登记造册(附件3)、公示、签章后,报乡镇(街道)。

具体要求:

1.审核面积。核对流转协议,认真核实农户在本村的早稻种植面积,杜绝虚报。对农户在其他地方种植的早稻,不计入本村面积。

2.核对信息。做到逐户登记,不允许拼户登记。仔细准确核对农户基础信息(包括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码、市民卡账号、联系电话等)。

3.村级公示。核实后的早稻种植面积分户清册,必须在醒目位置张榜公示7天以上,并做到多点公示,需拍摄带有公示起止时间的水印照片留存。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件、公示照片与申报材料报送乡镇(街道)。

(三)乡镇(街道)核查

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驻村干部及相关人员核查农户早稻种植面积,并仔细核对农户基础信息。其中,对种植面积小于5亩的农户,须由乡镇(街道)组织现场核实,查看土地承包权证登记面积,并拍摄现场图片或视频留存。核实汇总后,将《清册汇总表》(附件4)在醒目位置张榜公示7天以上,公示情况要拍照保存。

(四)乡镇(街道)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街道)请于2026年6月22日前,以文件形式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技术推广科,并将《清册汇总表》以EXCEL形式发送。联系人:干常青,联系电话:0577-61889299,市府网短号:640003。

(五)农业农村局核实

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早稻种植清册,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在2026年7月20日前完成早稻实种面积现场核实(主要核实面积≥5亩的种植户),并出具审核报告。现场核实时,对存在弃管、抛荒、严重减产等异常情形的,参照本地正常种植标准及近三年平均产量综合判定。对生长异常、产量明显偏低的地块,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科室、部门会商,集体研究确定补贴面积扣减方案,会商结果作为补贴资金发放的依据。

(六)资金发放

补贴资金经审核确定后,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下达补贴资金文件,通过“一键达”系统发放到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领导,健全补贴操作人员队伍建设,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把粮食生产补贴工作抓紧抓好,确保早稻种植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二)规范档案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有关申报材料的备份保存,相关申报材料(申报表、转包合同、分户清册、公示件、照片等)要造册留档,存档期5年以上,以便备查。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要督促各村(社)及时、如实上报补贴申报材料,组织人员加强核查力度,杜绝拼报、伪造资料、弄虚作假等现象。补贴情况及时公示,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并对上报面积的准确性及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1.2026年早稻种植补贴申报表

2.2026年早稻种植补贴耕地转包清单

3.2026年早稻种植补贴分户清册

4.2026年早稻种植补贴清册汇总表

5.2026年早稻种植面积公示(样张)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6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6年早稻种植补贴申报表

乡镇(街道)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农户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市民卡账号


在本村(社)

经营耕地面积(亩)

(按流转协议或转包清单填写)

在本村(社)

种植早稻面积(亩)


郑重承诺如实申报,不存在拼报、伪造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村(居)委会核实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

审核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请自行复印此表,每户一式三份,上报村、乡镇(街道)各一份,农户自留一份。

附件2

2026年早稻种植补贴耕地转包清单

村名:乡镇(街道)(行政村)(盖章)

转入户姓名


联系电话


坐落地段

(小地名)

承包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转出农户姓名

身份证号

面积(亩)

联系电话

签名按手印
























































合    计


/

/

备注:转出农户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为必填项。

附件3

2026年早稻种植补贴分户清册

村名:乡镇(街道)(行政村)(盖章)     单位:亩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市民卡账号

联系电话

面积

备注







































































































备注:小数点保留二位数

村(社)经办人签字:

村(社)负责人签字:驻村干部签字:

附件4

2026年早稻种植补贴清册汇总表

乡镇街道(盖章)                                       单位:亩

村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市民卡账号

联系电话

面积

备注






































































































































注:小数点保留二位数

填表人:审核人:

附件5

2026年早稻种植面积公示(样张)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今年种植早稻的农户将享受政府财政补贴。经各农户申报,村(居)委会审核,今年本村共种植早稻____亩。现将农户姓名、种植面积予以公示(见附表《2026年早稻种植补贴分户清册》),欢迎广大群众共同监督,如发现漏报、虚报、拼报现象,请及时向村(居)委会反映或向乡镇(街道)、市农业农村局举报。

本公示期限7天,从   月  日起到  月  日止。

乡镇(街道)举报电话:(必填)

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61889299

公示结果:□ 无异议 □ 有异议(已处理) 

记录人(签名):              

村(居)委会(盖章)年  月  日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6年6月17日印发

乐农〔2026〕85号关于做好2026年早稻种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乐农〔2026〕85号关于做好2026年早稻种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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