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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5年以前发布的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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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乐政办发明电〔2024〕2号)的要求,对2025年12月31日以前我局(包括与其他主管部门联合印发)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现将继续有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6年6月9日起施行。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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