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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明确温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乐清市配套资金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11330382002531286J/2025-101043048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19
  • 有效性:
  • 有效

问: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温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温经信数发〔2025〕10号)等文件,落实乐清配套补助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问:文件中所指的补助对象指的是哪些企业?

答:在乐清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属于智能电气、汽车零部件、工业泵阀行业的中小企业。上述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项目,需已完成温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备案,并通过温州经信局组织的验收。

问:文件中涉及的政策主要包含哪些方面?

答:中央和地方资金补助范围、补助标准、补助工作流程等。

问:具体政策如何实施?

答:相关实施细则的政策条款由经信局对应科室会同财政局牵头制定,并承担政策实施具体工作。如项目验收由温州市经信局牵头开展,乐清经信、财政根据验收结果开展资金下达。

问:政策何时实施?

答:自2026年1月20日实施,效期至温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期满结束。2025年9月7日之后的项目参照该通知执行。

解读机关: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577-61522625

联系人: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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