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乐清市交通运输局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乐清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1520512,电子邮件:yueqingjiaotong@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 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健全制度规范,夯实公开基础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重点做好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等业务培训。根据新修订的《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等配套制度规范。
(二)增强公开能力, 扩大主动公开范围
2020年,我局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703个,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32个,行政许可处理决定215个,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处理决定546个,行政处罚处理决定715个,通知公告、政务动态、机构设置等其他政府信息195个。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单位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本单位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重点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 “全流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公开,发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深化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
3.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公开。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
4.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类信息公开,编制涉企行政指导目录并及时在网上发布。
(三)重视舆情回应,严抓依申请公开工作
严格落实交通运输系统重大舆情处置管理办法,扎实做好舆情搜集、研判、处置和回应。2020年,我局共受理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举报平台2371件,其中群众来信15件、来访3件(含市信访局转、交办,其他部门转办和局直接受理)、来电1815件、网络及领导信箱538件;共处理网络问效103件,投诉21件、咨询66件、建言16件;网络舆情5件。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累计受理申请公开数3个,按时办结3个,均由自然人提出申请,其中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2个,重复申请不予处理1个。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两化”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我局紧紧围绕“公开事项目录全面精准、公开制度规范管用、公开平台集约便民”的总体目标,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作为当前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结合本单位职能,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做好政务公开事项梳理细化,按条目方式进行分类,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和标准编制要求,于2020年8月底前完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
规范公开工作流程。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和政务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五公开”要求,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和政务服务“全过程”,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参照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全面梳理细化政府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目录,完善公开内容设置,编制完成《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
(五)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提高便民效率
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融合,做优做强微信公众号主账号,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全年发布信息167条,涉及领导调研、项目建设、行业管理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1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2 |
0 |
21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4 |
0 |
54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5 |
0 |
715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1 |
1414.14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 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环境。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报告事项。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29日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