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行政 优化营商环境 市政府召开第八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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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 郑瀚)乐清市委副书记、市长方晖日前主持召开十六届市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有关事项。市领导叶伟琼、吴呈钱、林敏红、陈微燕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青、市政协副主席章海根列席。 会议学习了《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该办法是一部全面规范行政程序的省政府规章,适用浙江省行政机关实施的所有行政行为。会议指出,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会议讨论了乐柳虹平原排涝一期、228国道乐清乐成至黄华段等PPP项目有关事项,要求严把招标门槛关,加快推进政策处理和项目施工等环节,加强对工程的全过程监管,打造高品质的示范性工程。甬台温高速公路北互通是未来乐清对外开放的入城口,会议研究了该项目南连接线及景观工程建设有关事项,指出要坚持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着力打造特色鲜明、标识度高的崭新门户,彰显乐清城市形象。 会议研究了提高上市公司限售股减持奖励比例、农业龙头企业享受总部经济政策等事项。会议指出,要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拓展增收渠道,加大对上市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打造有利于企业发展和集聚高端要素的发展高地。 此外,会议还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乐清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研究了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C-D2-1地块(马车河村)安置房市场化安置、老农保清理等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