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度第三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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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安监所(分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印发温州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温安委〔2013〕15号)和《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乐政办函〔2011〕8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参加标准化达标创建企业的诚信等级评估由市安监局委托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中介机构一次评定,两项结果;未开展标准化创建企业的诚信等级评估由当地乡镇(街道)安监机构组织评审认定。12月15日至12月19日,乐清市安监局根据各所上报评审结果在乐清政务信息安监栏目进行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现将乐清市鑫洲电器有限公司等564家单位安全生产诚信等级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上述企业严格执行诚信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成果,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附件:2017年第三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情况表
乐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 12 月2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115关于公布2017年度第三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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