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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关于《关于加快新基建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20-13377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5-27
  • 有效性:
  • 有效

一、制订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温州市有关精神,为加快“新基建”产业发展,培育我市新的增长点增长极,打造具有全省乃至全国影响力的“新基建”产业集群。我市着手制定《关于加快新基建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二、主要内容

此文件经过反复认真的梳理形成,突出了对“新基建”产业相关企业的土地、厂房、金融、人才等方面进行重点保障的地方性新政,对推动我市“新基建”企业发展,促进转型升级意义较大。我市的加快新基建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主要贴近我市相关企业的实际需求:

一是企业受益最直接部分。分别为第2、3、4、5、6、7、8条等七条,集中在技术改造、金融、人才引进等方面。我市主要参照《乐清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激励政策》、《关于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执行,个别内容有所微调。

二是我市地方特色政策。分别为第1、5、9、10条等四条。在我市地方特色政策中,对“新基建”产品直接进入电力、铁路(轨道交通)、电信、网络通讯等国有单位集中采购名录的企业按销售额进行补助;通过金融扶持“新基建”产业;进一步支持新人才项目;进一步支持“新基建”产业新人才项目。充分体现我市“新基建”产业发展政策对扶持“新基建”产业相关企业力度。

三、制订过程

为保障减负政策落到实处,由市经信局牵头召开政策制定意见征求会,相关行业协会、企业负责人参加。市政府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讨论研究,经过梳理形成乐清市《关于加快新基建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新基建”10条),主要是突出了对“新基建”产业相关企业的投资、技改、创新等方面进行重点保障的地方性新政,形成主动积极帮扶新基建产业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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