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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关于《关于培育规上服务业单位的若干意见》的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2/2021-20980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乐发改〔2021〕12号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29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YQD02-2021-0002

一、《意见》出台背景

近日,我市起草了《关于培育规上服务业单位的若干意见》,为便于公众理解和执行,现将《意见》解读如下:

为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做强做大我市服务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由我市发改部门牵头,收集多方建议,最终形成本意见。

二、《意见》出台依据

《关于推进服务业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乐政发〔2013〕1 号)

三、《意见》主要内容

1、规下单位纳入规上统计的补助。对在2020-2022年首次实现由规下转规上且连续在统两年的物流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首次实现由规下转规上且连续在统两年的其他服务业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不含已享受总部经济优惠政策的企业。

2、加大新上规企业扶持力度。对在2020-2022年间首次纳入规上的服务业企业,期间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奖励。不含已享受总部经济优惠政策的企业。

3、鼓励规上企业做大做强的奖励。对在2020年前入统的服务业企业,2020-2022年间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且年度增速在20%(含)以上,每年给予10万元奖励。不含已享受总部经济优惠政策的企业。

四、实施时间

自发布之日30日之后实施,有效期三年。


解读科室:服务业发展科     解读人:滕意静     联系电话:0577-61882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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