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关于《关于培育规上服务业单位的若干意见》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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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见》出台背景 近日,我市起草了《关于培育规上服务业单位的若干意见》,为便于公众理解和执行,现将《意见》解读如下: 为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做强做大我市服务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由我市发改部门牵头,收集多方建议,最终形成本意见。 二、《意见》出台依据 《关于推进服务业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乐政发〔2013〕1 号) 三、《意见》主要内容 1、规下单位纳入规上统计的补助。对在2020-2022年首次实现由规下转规上且连续在统两年的物流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首次实现由规下转规上且连续在统两年的其他服务业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不含已享受总部经济优惠政策的企业。 2、加大新上规企业扶持力度。对在2020-2022年间首次纳入规上的服务业企业,期间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奖励。不含已享受总部经济优惠政策的企业。 3、鼓励规上企业做大做强的奖励。对在2020年前入统的服务业企业,2020-2022年间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且年度增速在20%(含)以上,每年给予10万元奖励。不含已享受总部经济优惠政策的企业。 四、实施时间 自发布之日30日之后实施,有效期三年。 解读科室:服务业发展科 解读人:滕意静 联系电话:0577-61882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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