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图解)关于《乐清市小型农田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1-09-09

近日,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发布了《乐清市小型农田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公众理解和执行,现将《办法》解读如下:

一、适用对象

申报对象为村(社区)经济集体组织。

二、补助范围

(一)田间灌排工程建设;

(二)灌溉池塘清淤驳坎;

(三)小型泵站及提水工程;

(四)机耕路、田间道路、农业作业道建设。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符合当地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村双委班子团结,能落实政策处理;

(三)村干部群众积极性高,村民代表同意人数不低于75%。

四、补助标准

市小型农田建设项目造价一般控制在110万元(含)以内,市财政按核定造价80%补助。结算价超过控制数的部分不予补助。市小型农田建设财政资金支出范围包括:项目施工支出、设计费、勘测费、监理费、工程招投标费及相关的审价支出等。市小型农田建设财政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农田建设无关的支出。

五、申报流程

根据市小型农田建设项目申报文件要求,项目申报单位的建设方案需经所在村/社区两委通过,经所属乡镇(街道)审核后,由乡镇(街道)择优行文推荐项目至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项目开展实地调查和相关资料审核,符合条件的列入项目库。根据审核意见、财政年度预算及项目轻重缓急,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年度项目实施计划。

六、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1年4月22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到期后按规定程序组织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再作调整。

 

解读机关: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蔡乘成

联系方式:6188034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