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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关于《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乐清市2021年度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推广应用支持政策的通知》的解读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2/2021-209793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 文号:
  • 乐发改〔2021〕43号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08
  • 有效性:
  • 失效
  • 统一编号:
  • CYQD02-2021-0004


         6月22日,乐清市发改局和乐清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乐清市2021年度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推广应用支持政策》(乐发改〔2021〕43号)。政策详细规定了补贴范围、补贴项目、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服务绿色生态文明城市发展,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温州市发改委关于印发《温州市级2020-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政策》的通知(温发改产〔2020〕179号)、以及乐清市委、乐清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大民生”建设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20〕7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有效解决全市新能源汽车快速增加后充电难的问题,特制定本支持政策。

二、支持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补助范围

本次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推广应用补助实施区域为乐清市域范围内。

(二)补助对象和标准

1、补贴项目。2021 年 1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新增投用的已备案公用和专用充电基础设施项目。2020年12月31日之前已由市供电部门完成装表接电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不可列为以上补贴项目。

2、补贴对象。乐清市公用和专用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主体,除综合供能服务站外。

3、补贴标准。公用和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已经供电部门验收并投入使用的,按充电基础设施直流给予每千瓦 250 元、交流给予每千瓦 100 元分类补助。


解读科室:能源发展科     解读人:滕伟伟    联系电话:0577-6188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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