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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岗位微调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 08- 20 信息来源: 政治工作科 字体:[ ]

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跨校竞聘暨教师流动工作的通知》(乐教政〔2021〕15号)和《乐清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乐清市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建设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实施方案>的通知》(乐教〔2021〕5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岗位微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缺编学校教师选调

因个别农村学校缺编严重,需从农村岗位富余学校选调部分教师。

操作办法:

1.岗位公布:市教育局公布岗位空缺学校后各校应在公示栏(或校网等)公示。

2.申请:有意向的教师经编制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岗位空缺学校提出申请(选调教师资格证学科与岗位学科相对应)。

3.实施:采用双向选择的方法(教师报名,学校考核)确定人选,岗位空缺学校考核结束后,将拟录用的教师的报告(盖章、校长签字)和《乐清市教职工竞聘流动审批表》于8月23日前报市教育局政工科。8月27日前办理调动手续。

二、教共体教师流动

为推进教育共同体教师交流,融合型教共体内校区间教师实现无障碍流动;共建型教共体核心学校需选派骨干教师到成员学校(受援校)任教,并覆盖到每一所成员学校(单向流动有困难的可安排双向交流)。

操作办法:

1.申报:个人申请与组织统筹安排相结合原则,有意向的教师向编制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2.上报:双方学校核准并同意后,由流入学校于2021年8月23日前上报教育局政工科。

3.实施:由共同体学校统筹协调,同类学校及城区流动到非城区学校,分两种类型:(1)随迁人事关系(至少3年),期间享受农村教师补贴和相应的特岗补贴,岗位等级及职级不变带入流入学校;到期后根据个人意愿,经考核合格,由市教育局安排回原学校工作;(2)不随迁人事关系(时间一般为1年),流动期间,计作农村工作经历,但不享受农村教师补贴和相应的特岗补贴;流动期间绩效考核由派出校适当倾斜,到期后回原学校工作。各教共体核心学校须于8月23日前将选派教师名单和《2021年乐清市中小学教共体教师流动报名表》(附件2)报市教育局政工科,随迁人事关系教师8月27日前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1.2021年部分学校空岗表.docx

附件2.2021年教共体教师流动登记表.docx

乐清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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