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组织学生参加第三十四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
时间: 2022- 05- 06 信息来源: 学生工作科 字体:[ ]

各学区,各中小学: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十四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温教办体函〔2022〕4号)文件要求,依据2021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比赛结果和参赛学生比例,现将参赛学生名单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十四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比赛要求

(一)绘画

绘画比赛采取现场命题形式,定于5月15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在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鹿城区龙方路138号)举行。美术比赛除纸张外,其他笔墨、颜料、画板等工具自备。请参赛选手带上参赛证(附件1)和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学校报到。

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联系人:陈炜, 联系方式:15968777778 (610000)。

(二)摄影

摄影现场比赛定于5月15日(星期日)上午8:30-10:30在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鹿城区黎明西路394号)举行。比赛采用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拍摄的方式进行,每位选手拍摄内容另定。摄影比赛相机、三脚架等摄影所需工具由参赛选手自备,必须使用数码相机,且带读卡器或数据传输线(用于将储存卡内的照片上传至电脑),储存卡(SD卡或CF卡)将由赛方统一提供,不得自带。请参赛选手带上参赛证(附件1)和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学校报到(比赛现场除参赛选手,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联系人:黄玲愉,联系电话:13706673937(691937)。

(三)设计

设计比赛定于5月15日(星期日)上午8:30-10:30在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鹿城区滨江街道望海路100号)举行,比赛统一提供白色纸张(小学组8K,初、高中组4K)外,其他材料自备。请参赛选手带上参赛证(附件1)和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学校报到(比赛现场除参赛选手,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手机等电子产品一律不得带入比赛现场,不允许对作品进行拍照,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联系人:温新炜 ,联系电话:13858716166(676166)。

(四)立体造型

立体造型比赛定于5月14日(星期六)上午08:30-11:30在温州市绣山中学(鹿城区惠民路866号)举行。材料、工具自备(不能带半成品),作品须考虑到连接和粘合的牢固度,并呈现一定的空间感。作品规格:占地面积不超过4开,高度不限。请参赛选手带上参赛证(附件1)和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比赛现场除参赛选手,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手机等电子产品一律不得带入比赛现场,不允许对作品进行拍照,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立体造型现场赛须一位选手独立完成。

温州市绣山中学联系人:任貌貌 ,手机:13777797983(690983)。

(五)书法

书法比赛采取现场命题形式,定于5月14日(星期六)下午1:30-3:30在温州市实验中学府东分校(温州市万源路168号)举行。书法比赛除纸张外,其他笔墨等工具自备。请参赛选手带上参赛证(附件1)和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校报到。

温州市实验中学府东分校联系人:黄飞凤,联系电话:13868658906(691906)。

(六)篆刻

篆刻比赛采取现场命题形式,定于5月14日(星期六)下午1:30-3:30在温州市实验中学府东分校(温州市万源路168号)举行。篆刻比赛除提供纸张(18*24cm规格的宣纸),其他石章、刻刀、印泥、字典等所需工具由参赛选手自备. 请参赛选手带上参赛证(附件1)和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校报到。

温州市实验中学府东分校联系人:黄飞凤,联系电话:13868658906(691906)。

(七)剪纸

剪纸比赛采取现场命题形式,定于5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在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鹿城区兴海路81号)举行。剪纸比赛用纸由承办单位提供(每位考生4张A3大小比赛用纸,共4种颜色,大小可根据设计稿自行裁剪,其他纸张不得带入比赛现场),其他剪刀、刻刀、笔等工具自备。请参赛选手带上参赛证(附件1)和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校报到(比赛现场除参赛选手,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手机等电子产品一律不得带入比赛现场,不允许对作品进行拍照,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联系人:王智,联系电话:56683075,13057809720。

(八)独舞(含二人舞、三人舞)

小学组独舞(含二人舞、三人舞)比赛定于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00在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区学院东路)二楼观演厅举行。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当日上午9:00准时到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电影厅报到,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9:30—11:30。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初中组、高中组独舞(含二人舞、三人舞)比赛定于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00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区学院东路)二楼观演厅举行。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当日上午9:00准时到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电影厅报到,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9:30—11:30。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联系人:程以琳,联系方式:13587688632

(九)独唱

小学组独唱(含二重唱、三重唱)比赛定于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00在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区学院东路)二楼观演厅举行。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比赛当日上午9:00准时到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电影厅报到,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安排在比赛当日上午9:30—11:30。声乐参赛选手演唱歌曲1首,时间不超过4分钟,原则上钢琴伴奏(伴奏人员自带),无扩音设备。

初中组、高中组独唱(含二重唱、三重唱)比赛定于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00在下午1:00在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区学院东路)二楼观演厅举行。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比赛当日上午9:00准时到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电影厅报到,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安排在比赛当日上午9:30—11:30。声乐参赛选手演唱歌曲1首,时间不超过4分钟,原则上钢琴伴奏(伴奏人员自带),无扩音设备。

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联系人:程以琳,联系方式:13587688632。

(十)独奏

小学组器乐独奏比赛定于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00在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区学院东路)一楼电影厅举行。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当日上午9:00准时到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电影厅报到,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9:30—11:30。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初中组、高中组器乐独奏比赛定于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00在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区学院东路)一楼电影厅举行。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当日上午9:00准时到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电影厅报到,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9:30—11:30。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报名须知:此次独奏比赛将设西乐、民乐组,报名时请明确标注。

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联系人:程以琳,联系方式:13587688632。

(十一)器乐合奏

小学组合奏比赛定于5月28日(星期六)下午1:00在温州大剧院音乐厅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进行。

初中组、高中组合奏比赛定于5月29日(星期日)下午1:00在温州大剧院音乐厅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进行;

温州中学联系人:许菲,联系电话:13857739360(639360)。

报名须知:此次合奏比赛将设西乐、民乐组,报名时请明确标注。

(十二)合唱

1.小学组合唱(含室内乐)比赛定于5月24日(星期二)下午12:30在温州大剧院音乐厅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初中组(含室内乐)比赛定于5月25日 (星期三)下午12:30在温州大剧院音乐厅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高中组合唱(含室内乐)比赛定于5月26日(星期四)下午12:30在温州大剧院音乐厅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班级合唱比赛定于5月27日(星期五)下午12:30在温州大剧院音乐厅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2.班级合唱比赛具体要求:参赛对象要求普通教学班(音乐特长生班除外),人数50人之内(含指挥和伴奏),指挥与伴奏必须为本班学生和本校教师,每个班级演唱二首作品(其中一首必须为中国作品),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联系人:倪敏婉,联系电话:13588994332,邮箱:33974927@qq.com。

(十三)报名要求:

1.  温州市艺术节美术作品类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0日、音乐表演类个人项目(独唱、独奏、独舞)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2日、合唱(含室内乐合唱、班级合唱)、合奏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7日。因赛事安排紧凑,此次报名逾期将视为放弃。

2.报名链接:登陆钉钉(1.0)版,选择“温州市教育局工作台”,点击“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报名表”模块,进行填报。

3.线上填报说明:

(1)由推送参加市级比赛的学校负责填写,请各学校务必严格按照文件报送的人员名单和要求填报。

(2)音乐表演类(三独项目)填报说明:独唱类项目参演学生只能填写演唱人员;指导师限填本校正式在职在编教师;器乐类项目教师不得做为伴奏人员参加比赛。

(3)填报系统联系人:林浩强(15088975179)

二、其他说明

(一)各参赛学校务必确定专人逐一通知家长,将比赛时间和要求向学生准确告知,确保学生准时参赛。同时,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三)绘画、书法、篆刻、剪纸、摄影、设计、立体造型比赛,参赛选手需带上身份证和附有参赛选手照片并由市教育局盖章的参赛证(附件1),提前30分钟到学校报到(比赛现场除参赛选手,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手机等电子产品一律不得带入比赛现场,不允许对作品进行拍照,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四)所有比赛项目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一所学校在一个组别一个项目上只能报送1个节目或作品,不同项目可兼报。

(五)若附件2所列参赛学生因故无法参赛,学校需提供文字说明材料,并由家长签字确认后报市教育局学生科。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乐清市2021学年中小学艺术节作品类、表演类比赛结果顺延推荐。

(六)各参赛学生对参赛事项尚有不明白之处或因故无法参赛可联系市教育局学生科,联系电话:61526715。


附件1:第三十四届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参赛证.doc

附件2:乐清市参加第三十四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部分项目学生名单.xlsx

附件3:第三十四届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日程安排一览表.doc


乐清市教育局

2022年5月5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