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乐清市实施停车收费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乐清市实施停车收费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09浏览次数:  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者: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停车管理工作,有效整合利用停车资源,引导市民绿色出行,优化出行方式,规范车辆停放,提高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利用率和道路通行能力,切实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管理难”问题,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智慧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政办发〔2021〕7号)、《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乐政发〔2014〕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乐清实际,现将《乐清市实施停车收费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从2022年6月9日起至6月20日止。公示期间,公众可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公用科。

联系人:朱小甫

联系电话:0577-61887916

邮箱:1105952780@qq.com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9日          


乐清市实施停车收费管理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停车管理工作,有效整合利用停车资源,引导市民绿色出行,优化出行方式,规范车辆停放,提高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利用率和道路通行能力,切实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管理难”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根据《乐清市智慧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乐政办发〔2021〕7号)和《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乐政发〔2014〕59号)文件精神,对建成的停车资源实施收费管理,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实施时间

第一批2022年6月中旬开始实施,第二批2022年9月底前完成实施。

二、实施主体

乐清市运输集团智慧停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智慧停车公司)

三、收费范围

第一批:乐清城区(市区18条道路1743个道路泊位、22个停车场),详见附件1。

第二批:乐清城区、柳市镇(市区26条道路2446个道路泊位及30个停车场、待接入停车场18个,柳市镇8条道路1446个道路泊位及8个停车场),详见附件2。

四、收费标准

为充分体现城市停车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符合市民工作、生产、生活实际需求, 收费停车时段及公园类配套停车场免费时间做以下调整:

1.一类城镇道路泊位收费停车时段调整为7:30—18:00(含30分钟免费);二类城镇道路泊位收费停车时段调整为8:00—18:00(含30分钟免费)。

2.新增公园一类、二类配套停车场(小型车),免费停车2小时。

其他规定仍按乐政发〔2014〕59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3,调整后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4。

五、收费方式

采用手机端(乐清行APP)、ETC收费、微信、支付宝、无感支付等多元化支付方式。

六、其它规定

(一)已列入第一、二批收费范围的停车资源,因政府项目建设或其它情形需要调整时,市智慧停车公司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调整申请,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治堵办、属地乡镇(街道)等单位研究确定,向社会公示15天后,报市发改局备案并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予以调整。

(二)今后凡新增停车资源建成需接入智慧停车平台实施停车收费管理的,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治堵办、属地乡镇(街道)等单位研究确定,向社会公示15天后,报市发改局备案并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实施。

(三)今后凡新建停车设施项目,建设业主单位除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外,需向市智慧停车公司报备,市智慧停车公司负责做好软、硬件技术标准指导审查。

七、部门职责

市府办:统筹协调各部门、单位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

市委政法委(维稳中心):负责社会稳定研判、指导等工作。

市委宣传部(网信办):负责网络负面信息查处,正面引导智慧停车网络传播。

市发改局:负责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收费类别及经营服务者备案工作,按照运营情况适时调整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市文明中心:负责智慧停车宣传,引导市民文明出行、文明停车。

市治堵办:牵头负责智慧停车实施方案编制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调研、审核停车泊位设置、差别化停车收费等工作;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市公安局:对侮辱、殴打停车管理人员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排摸确定车行道差别化停车收费泊位的具体位置和数量,不定期评估调整道路停车泊位、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点,依法查处道路违法停车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智慧停车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排摸确定人行道差别化停车泊位具体位置和数量,加强对占用道路停车泊位摆摊设点经营和人行道违法停车的管理,加大公共停车场行业管理力度,依法查处业务主管部门移送的停车场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停车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

市大数据中心:负责指导市级智慧停车系统建设技术标准。

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负责市区公共停车场改建和道路、人行道修缮,配合移交停车场资源管理权工作,协助确定差别化停车管理的公共停车场。

市城投集团:加快停车资源建设,配合移交已建停车设施管理权,协助做好停车资源接入智慧停车管理系统。

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加强依法停车、文明停车、优化市容的宣传引导。

市信访局:正面接受群众的信访,宣传智慧停车的积极作用,化解群众矛盾。

市交水集团:负责智慧停车相关政策协调、建设运维监督管理等工作。

有关镇街:负责辖区内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配合确定差别化停车资源服务收费管理,做好停车资源接入智慧停车管理系统政策协调工作,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市运输集团智慧停车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智慧停车建设、运营、管理、维护等工作。


附件:1.第一批实施收费管理停车资源

          2.第二批实施收费管理停车资源

          3.乐清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2014版)

          4.乐清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2022版)


附件1-4.docx


征集调查结果:

http://www.yueqing.gov.cn/art/2022/6/21/art_1683457_59196295.html

征集部门: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2-06-09 16:28:09 截止日期: 2022-06-20 16: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