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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开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22-211185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文号:
  • 乐政办发〔2022〕37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6-30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YQD01-2022-0014

CYQD01-2022-001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推开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十七届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开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切实加强全市统计工作,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根据《浙江省全面推开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方案》(浙统发〔2021〕36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温政办〔2022〕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开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基层统计网格智治为突破口,全面加强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和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健全统计网格化服务体系。通过构建全方位、系统性、精准化的基层统计网格智治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在深化统计数字化改革、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创新引领作用。

二、总体目标

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打造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统计业务指导培训、统计数据质量管控、统计工作经验交流的网格智治平台。将政府统计业务和统计对象无缝对接,实现基层统计流程扁平化、统计管理直接化,及时解决统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统计工作规范运转,使统计数据正确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基层统计网格智治组织体系。

市统计局科学统筹做好统计网格划分,由各部门、乡镇(街道)负责具体实施。各部门要履行好部门统计工作职责,协助做好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根据辖区内统计调查对象的数量情况、行业分布、区域、业务关联性等因素,对基层统计调查对象进行划分。原则上将行业性质(工业、贸易、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等)相同的20家左右统计调查对象划分在同一统计网格,统计调查对象较少时,可跨行业、跨区域建立统计网格。网格成员除了“四上”企业统计员外,可根据实际情况吸纳小升规培育企业统计员。

(二)建立基层统计网格智治责任制度。

在全市、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等三个层面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权责清晰”的基层统计网格智治责任链条。明确网格长、副网格长、网格指导员、网格员具体职责,拧紧责任螺丝,促进履职担当。

1.全市范围为一级统计网格。网格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指导全市统计网格化治理工作,对统计数据质量负总责。

2.各乡镇(街道)为二级统计网格。网格长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对本辖区统计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对本辖区统计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负责辖区内统计网格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3.一定数量的企业为三级统计网格。网格长原则上由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担任,选取“四上”企业优秀统计员或熟悉统计业务的人员担任副网格长,乡镇(街道)统计中心相应专业人员担任网格指导员,网格成员为各企业统计人员。

各级网格长负责指导、管理、监督统计网格内各项工作落实,组织本统计网格开展与统计相关的各类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统计工作,其中二级网格长每月听取三级网格长情况汇报应不少于1次。网格指导员协助网格长做好网格的日常运行管理,抓好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把网格内企业数据质量,定期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等活动,督促网格成员及时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副网格长协助网格长组织、协调、管理本级统计网格的日常工作。

(三)优化基层统计网格智治管理机制。

以目标为导向,持续优化完善基层统计网格智治管理机制,依托全省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平台(统计e家),实现基层统计网格的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管理。

1.市统计局和各乡镇(街道)要加快建立统计业务连片服务工作机制。各级网格每季度要组织统计网格成员开展统计知识学习、业务交流、问题探讨、团建互联等活动,增强统计网格成员间的向心力、凝聚力和归属感。通过对统计网格及成员单位的走访、指导和培训等,开展经常性的现场服务活动。

2.部门协同建立统计网格共治共管工作机制。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要履行统计工作职责,形成“业务、统计两手抓”的共治共管合力。具有行业统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行业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全面落实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各相关部门要从专业角度指导统计网格化建设运行,主动参与日常管理,形成共治共管的大统计工作格局。

(四)完善基层统计网格智治保障体系。

市政府主导,乡镇(街道)主抓,以企业统计网格为主体,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开展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形成统计工作大合力,保障统计网格常态化运行。要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工作的若干意见》(乐委办〔2020〕19号)要求,切实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1.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落实部门统计工作责任,具有全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要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化创建,统计基础工作应达到“五有”标准,即有一名分管领导、有一个责任处(科)室、有一个健全的组织网络、有一支统计专业队伍、有一套全行业统计制度。

2.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要着力解决影响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的职能、机构、编制、人员和体制机制问题,确保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的职能、机构和人员落实到位,实现依法定职责管事、有统计机构行事、有专人理事,提高基层统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3.进一步深化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作,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明确目标要求,严密组织实施,分步有序推进。落实企业统计工作责任,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负总责,按要求规范财务资料,依法建立电子统计台账和统计原始记录,坚持诚信统计,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

4.建立完善企业统计网格运行经费保障机制。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温政办〔2022〕23号)文件精神,乡镇(街道)要为基层统计网格化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结合实际需要落实相应配套资金,原则上按照每个统计调查对象每年500元作为网格智治工作活动经费,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设置“统计之家”作为相应的活动场所,供网格运行使用。建立统计网格(企业统计员)以奖代补激励机制,由乡镇(街道)负责对统计网格进行年度绩效评定,经市统计局确认,对合格者分类给予1000-3000元奖励,对优秀者给予3000-5000元奖励。所需奖励经费由市财政承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计网格智治工作是夯实基层统计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精准统计、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性保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基层统计网格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部署,迅速推动落实,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贯穿到统计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创新工作方法。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要统筹协调网格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平台,积极推动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网格员之间的沟通联系。切实增强创新意识,把握现实需求,注重工作实效,进一步优化网格服务管理,为网格对象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建立统计网格化工作实施意见,强化工作力量、工作制度、工作经费和活动场所保障,配齐配强人员。同时,要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将统计网格化建设与相关人员岗位绩效评价方法相挂钩、与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相结合,确保统计网格智治工作有序推进,抓出成效。

本意见自2022年7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2022年6月1日以来符合本意见政策规定的事项,参照本意见执行。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印发

乐政办发〔2022〕37号关于印发《关于推开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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