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推开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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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意见》的依据 《浙江省全面推开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方案》(浙统发〔2021〕36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温政办〔2022〕23号)。 二、《通告》的适用范围 乐清市全市域。 三、《通告》出台的作用 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工作,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四、《通告》的重点内容 (一)基层统计网格是什么? 各乡镇(街道)、功能区根据辖区内统计调查对象的数量情况、行业分布、区域、业务关联性等因素,对基层统计调查对象进行划分。原则上将行业性质(工业、贸易、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等)相同的20家左右统计调查对象划分在同一统计网格,统计调查对象较少时,可跨行业、跨区域建立统计网格。网格成员除了“四上”企业统计员外,可根据实际情况吸纳小升规培育企业统计员加入。 (二)基层统计网格有几个层面? 有三个层面,全市范围为一级统计网格;乡镇(街道)为二级统计网格;一定数量的企业为三级统计网格。 (三)基层统计网格智治经费如何保障? 乡镇(街道)为基层统计网格化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结合实际需要落实相应配套资金,原则上按照每个统计调查对象每年应安排500元作为网格智治工作活动经费,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设置“统计之家”作为相应的活动场所,供网格运行使用。 建立统计网格(企业统计员)以奖代补激励机制,由乡镇(街道)负责对统计网格进行年度绩效评定,经市统计局确认,对合格者分类给予1000—3000元奖励,对优秀给予3000-5000元奖励。所需奖励经费由市级财政承担,直接下拨由乡镇(街道)发放。 五、《通告》的执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2年7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2022年6月1日以来符合本意见政策规定的事项,参照本意见执行。 解读机关:乐清市统计局 联系人:秦建琼 联系电话:0577-61880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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