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河道长效保洁考评办法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5/2022-211602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 文号:
  • 乐水政发〔2022〕42号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04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YQD18-2022-0003

为深入推进我市河道水环境治理,全面健全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河道保洁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巩固河道长效保洁成果,根据《乐清市河道保洁实施方案》乐政办函[2012]123号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全市各乡镇、街道、功能区等河道保洁责任单位。

二、考评范围

全市平原地区河道和山区性河道(山区河道宽度15米以上)两岸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

三、考评内容及要求

1.保洁内容

河面保洁:垃圾和漂浮物清理;

河道清障:包括拦河渔网及木竹桩、废弃沉船等阻水障碍物;河道水生植物(一切杂草,下同)清除等。

2.保洁要求

保洁覆盖率:平原地区河道要求达到90%以上,山区河道要求达到70%以上。

日常保洁成效:河面无垃圾和漂浮物,无明显水生植物;水面打捞物集中堆放妥善处置,无二次污染;河道通畅,河中无障碍物。

3.安全要求

保洁工作涉及有关垃圾均应采取无害化的处理措施予以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和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保洁单位、保洁工作人员、监督管理人员在保洁管理工作中要落实必要的安全生产措施,杜绝安全事故。

4、其他特殊情况处理

(1)台风暴雨过后,各保洁单位应在三天内清理完垃圾、漂浮物、杂草、障碍物等,确保河道畅通和河面干净整洁。

(2)发现病死动物或病死动物产品的,应及时报告当属地保洁管理机构,属地保洁管理机构应及时派员指导、监督保洁作业人员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落实处置,发现疑似染疫,立即报市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保洁工作人员拖延处置或违规处置,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发生突发污染事件及其他影响河道事件的,保洁单位应立即向属地河道管理机构报告或向相关单位报告,并积极配合和妥善组织处置。

四、考评评分办法

考核采取定期不定期督查方式,并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每季度进行考核得分并通报;年度综合考核评定以上年度第四季度与当年度前三季度,作为一个考核周期。以每季度考核得分平均值作为考核评价依据,评定年度考核结果。

五、考评标准

考核评分内容分为:长效管理督查、保洁任务与效果、安全生产、其它要求、信息宣传等五个部分,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乐清市河道长效保洁考核评分细则》。

六、考评结果及运用

1、河道保洁年度考核结果与保洁经费补助相挂钩并纳入“河边三化”年度考核。

2、各乡镇、街道、功能区河道保洁工作费用根据年度资金安排计划,分正常性保洁补助(总金额70%)和激励性补助(总金额30%)两部分,其中正常性保洁补助由市水利、财政等部门结合各乡镇街、功能区水域面积测算,经市河道保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拨付,激励性补助跟督查考核排名挂钩,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发放。

对获得“河边三化”工作年度排名前三名的Ⅰ类、Ⅱ类乡镇、街道、功能区各激励性补助10万元,排名末二位的Ⅰ类、Ⅱ类乡镇、街道、功能区不予拨付激励性补助,其他排名的Ⅰ类、Ⅱ类乡镇、街道、功能区各激励性补助5万元。特殊应急期间发生的保洁费用视情予以补助。

保洁经费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或转作他用。各乡镇、街道、功能区要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本考评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乐清市河道长效保洁考核评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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