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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要素保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十条意见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22-217065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其他
  • 文号:
  • 乐政发〔2022〕23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9-21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YQD00-2022-0013

CYQD00-2022-001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大政策激励和帮扶力度,促进工业经济稳进提质,经十七届市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大工业用地供给。建立工业用地总量保护机制,推行工业用地区块线保护管理制度,确保工业用地总量只增不减。确保每年工业供地不少于全市出让供应总量的38%,其中供应给中小企业土地比例不少于全市工业供地的30%。(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局。带*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推行工业供地数字化智配应用。从亩均税收、研发占比等方面综合评价工业企业,科学精准筛选优质中小企业用地需求项目,推动工业用地配置公平有序、精准有效,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大力建设公租标准厂房。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市场竞拍、村企合作、老旧工业区块(厂房)改造等方式,鼓励村集体创新二产留地建设模式,加快合租标准厂房建设,作为优先出租给优质中小企业的长期性租赁厂房,保障我市中小企业的发展空间需求。(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各乡镇〈街道〉、功能区)

四、鼓励老旧工业厂房改造提升。鼓励企业单独或联合改造,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情况下,容积率宜高则高,建筑密度、限高、绿地率不作限制。项目改造后容积率在2.5以上的,在满足自身生产需要外,允许新增改造面积作适当分割。(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局,各乡镇〈街道〉、功能区)

五、规范企业厂房租赁行为。开展全市闲置工业厂房大起底调查,打造全市厂房租赁服务平台,闲置工业厂房需进入平台备案登记,全流程跟踪管理工业厂房租赁行为。制定租赁工业厂房标准,对于租赁公租厂房超出入园门槛的部分,对出租承租双方给予正向激励,对承租企业在亩均综合评价中适当给予加分。(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各乡镇〈街道〉、功能区)

六、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大力推进“技改贷”“亩均贷”“绿色低碳贷”,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和生产经营提供快速便捷、利率优惠的融资渠道和融资产品。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覆盖面,对无自有厂房的亩均效益评价A+类企业予以担保,并优惠担保费用;对亩均效益评价A类企业,综合评估其固定资产投入、预期产出后予以担保,适当提高中小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人行、市经信局、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

七、实行差别化用能政策。建立完善优质中小企业“白名单”机制,优先保障上市、报会、“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规上A+类、小升规等优质企业及外贸重点企业用能。推广亩产综合效益评价机制,健全低效用地企业退出机制,通过差别化的用水、用电等政策,倒逼低效用地企业改造提升。(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供电局)

八、支持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中小企业加大人才和产业队伍引培力度,对中小企业引进人才在住房、子女就学、家属就业、日常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对入选实用性人才,在子女就学方面给予优先解决。对中小企业开展员工技能培训,在培训经费上给予优先支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

九、加大拓市场支持力度。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展,支持企业“云参展”“云洽谈”,利用线上展会、在线直播、VR/AR、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创新洽谈形式,对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的,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境外产品认证,当年获得产品输入国所需的各项认证,对其产品认证费和检验检测费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十、深入开展助企服务。完善“两万”机制,深化“一对一”结对帮扶服务,充分利用“帮企云”企业诉求平台,形成“企业诉求快速提交、后台及时受理交办、责任部门限时答复、企业满意度评价”的闭环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充分发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梯度培育格局。(责任单位:*市“两万”办、市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本政策自2022年10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0月21日。与其他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上级出台或调整相关支持政策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印发

乐政发〔2022〕23号关于强化要素保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十条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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