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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资金补助奖励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25/2023-24200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07
  • 有效性:
  • 有效

一、问: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补助资金的来源是哪里?

答: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补助资金是指由市财政预算安排的,补助给我市突发事件预防准备、应急抢险救援行动中作出贡献的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资金。

二、问:哪些单位能申请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补助资金?

答:除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出资建设的专业救援队伍和军队、武警救援队伍以及政府部门所属公务救援队伍外,纳入我市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培育范围的,由市应急管理局动员或调派参加救援行动,并接受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指挥,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社会应急救援队伍。

三、问:补助资金用于什么用途?

答:资金补助范围仅限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项目,包括应急队伍建设及装备物资储备,内容涉及抢险救援行动、场地建设、培训教育及装备物资配置等。

四、问:申请资金补助的条件有哪些?

答:符合《乐清市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乐应急〔2022〕28号)规定的;由市应急管理局动员或调派参加抢险救援行动的,根据队伍建设、抢险救援等成效进行资金补助(要求积极参与突发事件预防准备,在应急抢险救援行动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序救援、相互协作、科学施救、作用明显);其他应当给予补助的情况。

五、问:申请补助资金的标准是什么?

答:由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乐清市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培育提升建设评分标准》对应急救援队伍进行考核。考评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考评70-89分为合格,考评70分以下为不合格。

评估结果为优秀或合格的,分等次予以奖补;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不予奖补。具体奖补标准视当年实际另行制定。

六、问:补助资金的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符合条件的辖区内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于每年10月上旬将《乐清市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上一年度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及其它申报材料报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每年10月底前完成辖区内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补助资金条件、规范性审查和评审,并将结果在相关公共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过程中社会公众提出的异议进行核实,经核实需要修正的,将修正后的内容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财政局按要求下达补助资金,市应急管理局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给补助社会应急救援队伍。

七、问:如何对补助资金进行监管?

答:补助资金原则上直接发放给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公用账户,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骗取、截留、挪用奖补资金,不得用于发放个人工资、福利、奖金等。申请补助的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如在考核评定、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有虚设虚报、恶意串通等不良诚信行为的,将悉数追回该队伍获得的补助资金,并取消其三年内的补助资金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该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资格;构成违法的,移交有关机关处理。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解读机构:乐清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黄依茹

联系方式:0577-6188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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