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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特殊教育教学论文评比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4/2023-22796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教普〔2023〕13号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24
  • 有效性:
  • 有效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加强我市特殊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教学水平与科研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全市特殊教育教学论文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市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等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和有关管理者。

二、论文要求

(一)作者在近一年来所撰写的有关特殊教育的论文(含研究报告、训练个案等)。已在乐清市级及以上获奖、发表的文章不再参加本次评比。

(二)选送论文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文稿采用word格式,页面布局为A4纸张,标题为小2号宋体,正文为小4号仿宋体。正文不得出现作者及所在学校字样。

(三)引用他人的学术观点应做标注。并附论文查重截图,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三、报送要求

(一)以学校为单位推荐评选,每位老师只能选送一篇论文参评。学校需对上报的论文进行审核汇总,填写附件2。

(二)请学校于5月30日前,将参赛教师的申请表(附件1)和论文以“学校全称+教师姓名”为文件名,将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拍照,汇总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yqstsjyzx@163.com。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论文评比是我市特殊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希望各学校认真组织,动员教师积极参加。

(二)本次论文评比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凡获奖者,授予相应证书。优秀论文,将选送参加温州市特殊教育专题论文评比。

(三)联系人:冯老师,教育网短号:663326。

附件:1.乐清市特殊教育论文参评申请表

2.乐清市特殊教育论文参评学校汇总表

乐教普〔2023〕13号 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特殊教育教学论文评比的通知.docx

乐清市教育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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